招标项目名称: 定兴县老城区(四街)回迁安置项目融资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hbznh-202404-4 公示名称: 【定兴县老城区(四街)回迁安置项目融资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编号: hbznh-202404-4 公示内容: 标段:定兴县老城区(四街)回迁安置项目融资服务 所属专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所属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 开标时间: 2024-05-29 09:00:00 开标地点: 保定市,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03 1.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投标价格(元) 评标价格(元) 质量标准 工期(交货期)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8000002800000满足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促成招标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数额向招标人发放贷款完成止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8700002870000满足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促成招标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数额向招标人发放贷款完成止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8500002850000满足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促成招标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数额向招标人发放贷款完成止 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排序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称 相关证书名称 相关证书编号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耿立凯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199613009618130112899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齐月璞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113161618416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杜海燕高级工程师咨询工程师 (投资)登记证书/高级职称证咨登 0320231242945/092404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1)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金额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2 年邯郸市峰峰矿区兴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年 咨询顾问服务合同(峰峰矿区供热提质增效项目融资服务)邯郸市峰峰矿区兴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11-0198 万/年 融资规模 0.5%2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 年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年咨询 顾问服务合同(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融资服务)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11-0196 万/年 融资规模 0.5%3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 年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年咨询 顾问服务合同(峰峰矿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融资服务)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11-0196 万/年 融资规模 0.5%4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极县城镇综合管网及道路建设项目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02-1550000.00元 4.(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金额 1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杜海燕辛集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08-10123000.00元2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杜海燕石家庄市鹿泉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4-2090000.00元 5.(1)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分情况 序号单位名称商务部分评审评委a评委b评委c评委d评委e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0015.0015.0015.0015.00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009.009.009.009.00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05.005.005.005.004河北鑫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03.003.003.003.00 5.(2)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单位名称技术部分评审评委a评委b评委c评委d评委e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5.8043.0046.5049.0046.80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6040.5042.0043.5036.90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7.6040.0030.5042.0033.504河北鑫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3.0037.0028.5041.5029.80 5.(3)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报价得分 总得分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9.9991.21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9.9779.67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9.9971.714河北鑫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9.9966.95 6.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定兴县兴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南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定兴县城内南大街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东金庄村金繁街90号 联系人: 耿思思(异议受理联系人) 联系人: 王艳红 电话: 0312-6918816 电话: 0312-3016898 电子邮箱: 2331231@qq.com 电子邮箱: / 8.其他公示内容: |标段:定兴县老城区(四街)回迁安置项目融资服务|所属专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所属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开标时间: 2024-05-29 09:00:00|开标地点: 保定市,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03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800000|2800000|满足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促成招标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数额向招标人发放贷款完成止|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870000|2870000|满足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促成招标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数额向招标人发放贷款完成止|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850000|2850000|满足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促成招标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数额向招标人发放贷款完成止|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耿立凯|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199613009618130112899|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齐月璞|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113161618416|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杜海燕|高级工程师|咨询工程师 (投资)登记证书/高级职称证|咨登 0320231242945/0924048|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2 年邯郸市峰峰矿区兴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年 咨询顾问服务合同(峰峰矿区供热提质增效项目融资服务)|邯郸市峰峰矿区兴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11-01|98 万/年 融资规模 0.5%|2|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 年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年咨询 顾问服务合同(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融资服务)|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11-01|96 万/年 融资规模 0.5%|3|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 年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年咨询 顾问服务合同(峰峰矿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融资服务)|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11-01|96 万/年 融资规模 0.5%|4|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极县城镇综合管网及道路建设项目|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02-15|50000.00元|1|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杜海燕|辛集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08-10|123000.00元|2|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杜海燕|石家庄市鹿泉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4-20|90000.00元|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00|15.00|15.00|15.00|15.00|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00|9.00|9.00|9.00|9.00|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0|5.00|5.00|5.00|5.00|4|河北鑫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0|3.00|3.00|3.00|3.00|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5.80|43.00|46.50|49.00|46.80|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60|40.50|42.00|43.50|36.90|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7.60|40.00|30.50|42.00|33.50|4|河北鑫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3.00|37.00|28.50|41.50|29.80|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9.99|91.21|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9.97|79.67|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9.99|71.71|4|河北鑫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9.99|66.95|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招标人: 定兴县兴晟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南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保定市定兴县城内南大街|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东金庄村金繁街90号|联系人: 耿思思(异议受理联系人)|联系人: 王艳红|电话: 0312-6918816|电话: 0312-3016898|电子邮箱: 2331231@qq.com|电子邮箱: / 2024-05-30 2024-06-03 2024-05-29 【关闭】【打印】
g1306262400822001定兴县老城区(四街)回迁安置项目融资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30 08:59信息来源: 河北 招标项目名称: 定兴县老城区(四街)回迁安置项目融资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hbznh-202404-4 公示名称: 【定兴县老城区(四街)回迁安置项目融资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编号: hbznh-202404-4 公示内容: 标段:定兴县老城区(四街)回迁安置项目融资服务 所属专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所属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 开标时间: 2024-05-29 09:00:00|开标地点: 保定市,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03 1.中标候选人名单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800000|2800000|满足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促成招标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数额向招标人发放贷款完成止 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870000|2870000|满足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促成招标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数额向招标人发放贷款完成止 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850000|2850000|满足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促成招标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数额向招标人发放贷款完成止 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耿立凯|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199613009618130112899 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齐月璞|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113161618416 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杜海燕|高级工程师|咨询工程师 (投资)登记证书/高级职称证|咨登 0320231242945/092404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1)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2 年邯郸市峰峰矿区兴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年 咨询顾问服务合同(峰峰矿区供热提质增效项目融资服务)|邯郸市峰峰矿区兴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11-01|98 万/年 融资规模 0.5% 2|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 年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年咨询 顾问服务合同(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融资服务)|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11-01|96 万/年 融资规模 0.5% 3|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 年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年咨询 顾问服务合同(峰峰矿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融资服务)|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11-01|96 万/年 融资规模 0.5% 4|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极县城镇综合管网及道路建设项目|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02-15|50000.00元 4.(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1|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杜海燕|辛集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08-10|123000.00元 2|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杜海燕|石家庄市鹿泉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4-20|90000.00元 5.(1)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分情况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00|15.00|15.00|15.00|15.00 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00|9.00|9.00|9.00|9.00 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0|5.00|5.00|5.00|5.00 4|河北鑫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0|3.00|3.00|3.00|3.00 5.(2)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5.80|43.00|46.50|49.00|46.80 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60|40.50|42.00|43.50|36.90 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7.60|40.00|30.50|42.00|33.50 4|河北鑫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3.00|37.00|28.50|41.50|29.80 5.(3)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1|河北晨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9.99|91.21 2|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9.97|79.67 3|伟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9.99|71.71 4|河北鑫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9.99|66.95 6.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定兴县兴晟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南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定兴县城内南大街|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东金庄村金繁街90号 联系人: 耿思思(异议受理联系人)|联系人: 王艳红 电话: 0312-6918816|电话: 0312-3016898 电子邮箱: 2331231@qq.com|电子邮箱: /
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采购公告 2024-05-2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 项目编号:jhjd-fw-gkxj-24-0033 交货/服务时间: 具备条件且合同签署后 14个工作日内完成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项目相关分析,要求项目尽快进场,并提交符合行业要求的财务模型及报告。 交货/服务地点::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供货范围: 1提供财务模型搭建所需的参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目标项目的电价预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尽调报告、ppa合同协议(如有)、运维和后续更新成本、股东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本性支出假设、税务假设及分红安排等。收集并整理模型输入项/假设参数(如下但不限于):建设期建造成本和建造计划; 关键收入驱动因素,如上网电量、上网电价、收入调节和利润分享机制等; 运营和维护成本,如职工薪酬、运营期的更新和维护成本等; 融资假设,如融资计划、债股比例、还款方式和期限、利率等 税务假设,如预提税、企业所得税等 2基于所收集的假设和有关数据开始模型搭建工作,并将财税顾问等团队的主要发现反应在财务模型中(如适用)。 3针对目标项目搭建财务模型,与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讨论模型初稿的成果,并优化模型以使模型符合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的需求。 5签署模型释放函后,交付excel格式的财务模型中文版及英文版各一份,模型须包括以下的输出项目: 财务报表:目标项目投资期内年度财务报表预测,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 投资回报分析:基于1)财务模型的主要假设及模型的主要输出,及2)项目潜在初始投入成本等因素对目标项目进行投资回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ebitda、ebit、pirr、eirr、dirr、净现值及回收期等; 主要财务指标:结合银行融资条件,如融资金额、成本、还款方式、还款期和宽限期等,测算项目融资指标,如偿债备付率(dscr)等; 敏感性分析:根据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对模型的主要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包括上网电量、capex、opex、融资成本和通货膨胀率等对收益率的影响。 6针对目标项目搭建财务模型,与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讨论模型初稿的成果,并优化模型以使模型符合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的需求。 7协助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测算不同情景下对价支付机制下的投资回报情况,提供对价谈判支持;协助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向上级单位进行汇报和答疑。 2.税务支持 从吉尔吉斯斯坦税务角度,提供如下税务咨询服务:针对吉尔吉斯斯坦光伏项目的财务模型,提供税务参数的输入,包括税种(如企业所得税(包括折旧与摊销)、增值税、土地税、财产税及其他相关税种)、税率、计算公式及逻辑,以及适用的税收优惠券,并对税务参数的修正提供建议。 3.税务架构筹划 1与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层及咨询顾问进行访谈,以了解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本次投资的商业目标、相关投资架构在法律方面或其他方面的障碍/限制以及对目公司的投资年期。 2就投资架构进行分析,建议可行的投资架构方案供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层考量。对以下两个可能的投资架构进行分析,并就目标公司利润汇回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和未来转让目标公司股权所产生的所得税及资本利得税影响提供初步意见: 直接投资架构:通过中国税务居民公司直接投资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间接投资架构:通过现有或新设立的一家境外控股公司间接投资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关于新设境外控股公司,假设分析两以内方案)。 3意见须包括: 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投资目标公司股权时所产生的中国和境外税务影响; 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或者境外控股公司在未来直接或者间接退出目标公司股权时所产生的中国和境外税负; 目标公司的利润以股息形式(经过境外公司)汇回中国时的境内外税务影响; 实施上述潜在投资架构并达到预期税务效益而需要满足的关键条件,包括考虑以下税务问题: -境外控股公司税务居民身份、需满足的商业实质性要求;: -适用的双边税收协定中的优惠限制条款(若有); -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能否抵免中国企业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5条有关受控外国公司的规定是否适用; 对各潜在架构下利润汇回到中国的实际税率进行示意性计算; 从税务角度对比分析可选架构的优缺点并与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就可选方案进行讨论。 4针对拟议交易涉及的中国企业股权间接转让(中国7号公告)相关税务影响进行简要提示。 5针对投资融资安排的相关主要税务影响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利息预提税、利息扣除限制(例如资本弱化)以及贷款相关交易税的影响。 4.epc税务咨询 从吉尔吉斯斯坦税务角度,为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如下税务咨询服务: 对涉及epc项目承包相关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进行汇总和介绍,涵盖的税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预扣税等公司所得税,包括介绍所得税基本计算方法、常设机构问题等; epc总包商可能享受的政府补助、税收优惠政策(如有) epc总包商可能适用的流转税,如增值税等 epc总包商预提所得税及扣缴义务,包括对分包商支付服务费、工程款等征税规定 进口关税、消费税,包括进口至吉尔吉斯斯坦的工程设备、原材料等涉及的进口税收等规定 关联交易、转移定价及一般反避税规定 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税种 结合上述分析,提供优化epc安排的建议(如适用),并针对上述内容,出具一份中文报告。 质量要求: 1.服务团队在服务中,要专注于本次财务及税务模型搭建工作,不得缺席本次工作的主要会议。 2.严格把控模型搭建及答疑时间,针对采购单位中反馈的问题,需在24 小时内进行答复。 3.因咨询机构直接导致,模型报告出现错误及瑕疵,采购单位有权让咨询机构承担相应损失,以合同收费的三倍为限。 4.财务模型初稿出具时间为双方约定时间,如未完成将每天扣减 1%服务费用,服务期间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与委托方沟通,经委托方同意后将可不计入超期时间。 5.财务模型及报告项目名称以采购单位提供为准,不得任意指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和资格,并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 2、 专项资格条件: 3.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应具备大型央企国企海外税务咨询、财务模型及投资回报分析工作项目经验; 4.供应商应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中核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库和中核集团财务咨询机构备选库之中。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5月28日 10时04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凯发k8国际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首页入口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0时04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七、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0层1001室(园区) 邮编: 联系人:石亦凡 电话:13034476626 传真: 电子邮件: 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4日
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采购公告 2024-05-2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 项目编号:jhjd-fw-gkxj-24-0029 交货/服务时间:具备条件且合同签署后 14个工作日内完成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项目相关分析,要求项目尽快进场,并提交符合行业要求的财务模型及报告。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7 号楼 10 层 供货范围:5.1.财务模型搭建和投资回报分析 1提供财务模型搭建所需的参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目标项目的电价预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尽调报告、ppa合同协议(如有)、运维和后续更新成本、股东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本性支出假设、税务假设及分红安排等。收集并整理模型输入项/假设参数(如下但不限于):建设期建造成本和建造计划; 关键收入驱动因素,如上网电量、上网电价、收入调节和利润分享机制等; 运营和维护成本,如职工薪酬、运营期的更新和维护成本等; 融资假设,如融资计划、债股比例、还款方式和期限、利率等 税务假设,如预提税、企业所得税等 2基于所收集的假设和有关数据开始模型搭建工作,并将财税顾问等团队的主要发现反应在财务模型中(如适用)。 3针对目标项目搭建财务模型,与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讨论模型初稿的成果,并优化模型以使模型符合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的需求。 5签署模型释放函后,交付excel格式的财务模型中文版及英文版各一份,模型须包括以下的输出项目: 财务报表:目标项目投资期内年度财务报表预测,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 投资回报分析:基于1)财务模型的主要假设及模型的主要输出,及2)项目潜在初始投入成本等因素对目标项目进行投资回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ebitda、ebit、pirr、eirr、dirr、净现值及回收期等; 主要财务指标:结合银行融资条件,如融资金额、成本、还款方式、还款期和宽限期等,测算项目融资指标,如偿债备付率(dscr)等; 敏感性分析:根据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对模型的主要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包括上网电量、capex、opex、融资成本和通货膨胀率等对收益率的影响。 6针对目标项目搭建财务模型,与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讨论模型初稿的成果,并优化模型以使模型符合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的需求。 7协助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测算不同情景下对价支付机制下的投资回报情况,提供对价谈判支持;协助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向上级单位进行汇报和答疑 5.2.税务支持 从吉尔吉斯斯坦税务角度,提供如下税务咨询服务:针对吉尔吉斯斯坦光伏项目的财务模型,提供税务参数的输入,包括税种(如企业所得税(包括折旧与摊销)、增值税、土地税、财产税及其他相关税种)、税率、计算公式及逻辑,以及适用的税收优惠券,并对税务参数的修正提供建议。 5.3.税务架构筹划 1与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层及咨询顾问进行访谈,以了解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本次投资的商业目标、相关投资架构在法律方面或其他方面的障碍/限制以及对目公司的投资年期。 2就投资架构进行分析,建议可行的投资架构方案供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层考量。对以下两个可能的投资架构进行分析,并就目标公司利润汇回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和未来转让目标公司股权所产生的所得税及资本利得税影响提供初步意见: 直接投资架构:通过中国税务居民公司直接投资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间接投资架构:通过现有或新设立的一家境外控股公司间接投资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关于新设境外控股公司,假设分析两以内方案)。 3意见须包括: 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投资目标公司股权时所产生的中国和境外税务影响; 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或者境外控股公司在未来直接或者间接退出目标公司股权时所产生的中国和境外税负; 目标公司的利润以股息形式(经过境外公司)汇回中国时的境内外税务影响; 实施上述潜在投资架构并达到预期税务效益而需要满足的关键条件,包括考虑以下税务问题: -境外控股公司税务居民身份、需满足的商业实质性要求;: -适用的双边税收协定中的优惠限制条款(若有); -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能否抵免中国企业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5条有关受控外国公司的规定是否适用; 对各潜在架构下利润汇回到中国的实际税率进行示意性计算; 从税务角度对比分析可选架构的优缺点并与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就可选方案进行讨论。 4针对拟议交易涉及的中国企业股权间接转让(中国7号公告)相关税务影响进行简要提示。 5针对投资融资安排的相关主要税务影响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利息预提税、利息扣除限制(例如资本弱化)以及贷款相关交易税的影响。 5.4.epc税务咨询 从吉尔吉斯斯坦税务角度,为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如下税务咨询服务: 对涉及epc项目承包相关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进行汇总和介绍,涵盖的税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预扣税等公司所得税,包括介绍所得税基本计算方法、常设机构问题等; epc总包商可能享受的政府补助、税收优惠政策(如有) epc总包商可能适用的流转税,如增值税等 epc总包商预提所得税及扣缴义务,包括对分包商支付服务费、工程款等征税规定 进口关税、消费税,包括进口至吉尔吉斯斯坦的工程设备、原材料等涉及的进口税收等规定 关联交易、转移定价及一般反避税规定 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税种 结合上述分析,提供优化epc安排的建议(如适用),并针对上述内容,出具一份中文报告。 质量要求:6.1.服务团队在服务中,要专注于本次财务及税务模型搭建工作,不得缺席本次工作的主要会议。 6.2.严格把控模型搭建及答疑时间,针对采购单位中反馈的问题,需在24 小时内进行答复。 6.3.因咨询机构直接导致,模型报告出现错误及瑕疵,采购单位有权让咨询机构承担相应损失,以合同收费的三倍为限。 6.4.财务模型初稿出具时间为双方约定时间,如未完成将每天扣减 1%服务费用,服务期间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与委托方沟通,经委托方同意后将可不计入超期时间。 6.5.财务模型及报告项目名称以采购单位提供为准,不得任意指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和资格,并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 2、 专项资格条件: 2.1.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应具备大型央企国企海外税务咨询、财务模型及投资回报分析工作项目经验; 2.2.供应商应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中核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库和中核集团财务咨询机构备选库之中。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5月26日 10时32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凯发k8国际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首页入口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0时32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七、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0层1001室(园区) 邮编: 联系人:石亦凡 电话:13034476626 传真: 电子邮件:1764875757@qq.com 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1日 附件下载: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docx 附件下载:吉尔吉斯斯坦某400mw光伏项目财务服务.docx
内蒙古蒙能瀚海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 发布时间 2024-05-08 19:37:12 条目|内容 项目名称|内蒙古蒙能瀚海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qt304524050709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以书面函件、电邮、传真、电话等形式答复采购人提出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解决方案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根据采购人要求,参加公司的重大决策会议,进行法律分析、风险评估、方案论证,为公司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3.根据采购人要求,以公司法律顾问身份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合作项目谈判,并协助起草合作类协议,为项目提供法律依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起草或审查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方案、授权体系、印信管理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劳资管理、内控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5.协助制订、修改、审查采购人与第三方签署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参加审查并签署法律意见。6.协助采购人完善劳动用工手续,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协调解决劳动用工纠纷。7.接受采购人委托,签署、送达或者领受第三方发给公司的法律文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处理相关文件。8.应采购人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解决方案,必要时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以法律顾问或聘用律师名义向有关单位、法人、自然人发表声明或致律师函。9.参与采购人涉及的非诉讼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劳动纠纷的谈判、协调、调解工作,寻求和解。10.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对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讲授有关法律知识、政策辅导,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11.根据采购人要求,协调处理公司内部纠纷。12.应采购人委托,就重大危机事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必要时经决策层同意,代表公司发表律师声明,澄清事实,表明公司立场,维护公司的公众形象。13.进行公司法律风险普查及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14.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公司收购、兼并、招投标、项目融资等资本运作相关法律服务。15.应采购人要求,派常驻律师在公司提供的工作场所定期值班,处理日常法律服务及协助公司内部人员日常法律工作。1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17.有关要求:(1)日常法律事务咨询,随时提供法律意见;(2)经济合同、制度、条款等常规法律文书,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3)重大决策事项,3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4)紧急法律文书,2小时内提供初步审核意见;(5)紧急法律事务需提供现场服务时,应保证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到达公司办公地点或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6)顾问律师每周至少在采购人所在地坐班1天,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费用自理);(7)参加重要会议或陪同出差等,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服务(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据实结算)。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乌斯太镇。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1)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公布集团公司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第一批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内蒙古能源〔2024〕234号中公布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内的单位: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团队律师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为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律师,团队其他成员应为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律师(提供证书扫描件)。(3)提供承诺函,内容如下:1团队组成人员应熟悉能源行业相关业务,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处罚,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并有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实战经验,熟悉日常法律服务、工程建设、公司法、合同管理、劳动法、招投标法等法律业务,熟悉类似行业法律法规;2团队成员至少有1人每周至少在采购人所在地坐班1天,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询价/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注: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询价【网上竞价】的环境。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9:00至2024年5月14日9:00 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或其组建的专家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并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后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4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请务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注: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合同约定为准);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3、参与本项目报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本项目流标;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不收取 特殊情形|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1、成交供应商报价*1.2%。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号:104191014056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签约后付款50%,合同结束后支付50%,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6%)。 发布媒体|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联系人:吴秋丽联系电话:18586098100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技术支持:0471-3473040采购单位:内蒙古蒙能瀚海能源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乌斯太镇联系人:季一波联系电话:13904716063e交易客服电话:4008280799 异议|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1)针对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的异议期: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截止时间一日前;(2)针对成交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 操作指南|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附件|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内蒙古蒙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 发布时间 2024-05-08 17:18:05 条目|内容 项目名称|内蒙古蒙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qt304524050705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以书面函件、电邮、传真、电话等形式答复采购人提出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解决方案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根据采购人要求,参加公司的重大决策会议,进行法律分析、风险评估、方案论证,为公司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3.根据采购人要求,以公司法律顾问身份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合作项目谈判,并协助起草合作类协议,为项目提供法律依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起草或审查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方案、授权体系、印信管理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劳资管理、内控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5.协助制订、修改、审查采购人与第三方签署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参加审查并签署法律意见。6.协助采购人完善劳动用工手续,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协调解决劳动用工纠纷。7.接受采购人委托,签署、送达或者领受第三方发给公司的法律文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处理相关文件。8.应采购人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解决方案,必要时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以法律顾问或聘用律师名义向有关单位、法人、自然人发表声明或致律师函。9.参与采购人涉及的非诉讼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劳动纠纷的谈判、协调、调解工作,寻求和解。10.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对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讲授有关法律知识、政策辅导,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11.根据采购人要求,协调处理公司内部纠纷。12.应采购人委托,就重大危机事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必要时经决策层同意,代表公司发表律师声明,澄清事实,表明公司立场,维护公司的公众形象。13.进行公司法律风险普查及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14.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公司收购、兼并、招投标、项目融资等资本运作相关法律服务。15.应采购人要求,派常驻律师在公司提供的工作场所定期值班,处理日常法律服务及协助公司内部人员日常法律工作。1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实施地点:内蒙古蒙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1)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公布集团公司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第一批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内蒙古能源〔2024〕234号中公布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内的单位: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团队律师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为2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律师,团队律师中至少2人具备企业合规师资格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3)提供承诺函,内容如下:团队组成顾问律师应熟悉能源行业相关业务,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处罚,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并有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实战经验,熟悉日常法律服务、公司法、合同管理、劳动法、招投标法等法律业务,熟悉类似行业法律法规。(4)《询价/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注: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询价【网上竞价】的环境。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9:00至2024年5月14日9:00 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或其组建的专家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并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后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请务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注: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合同约定为准);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3、参与本项目报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本项目流标;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不收取 特殊情形|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1、固定金额500元整。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号:104191014056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签约后付款40%,合同结束后支付60%,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6%)。 发布媒体|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联系人:吴秋丽联系电话:18586098100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技术支持:0471-3473040采购单位:内蒙古蒙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巨海城八区5号写字楼14层联系人:李雅玲联系电话:18586068995e交易客服电话:4008280799 异议|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1)针对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的异议期: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截止时间一日前;(2)针对成交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 操作指南|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附件|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开发项目(一期)(融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55 时间:2024.05.06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补充通知 开标记录 候选人公示 交易结果公告 2024-05-06 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开发项目(一期)(融资建设一体化)答疑纪要(1) 各投标人: 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开发项目(一期)(融资建设一体化)(招标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55001),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疑问的答复 1、请明确建设期是否为1095日历天。 答复:具体以各子项目批复的建设工期为准。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具体模板填写,还是由投标单位在其他资料中自行编制?分别上传到投标文件的哪个章节? 答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可参考 投标文件资格文件 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进行编制。可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文件 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及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四、其他资料 中。 3、招标文件中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县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满足本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除牵头单位外其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能否盖实体章? 答复:投标文件中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的材料可加盖实体章或电子章。 5、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只有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岗人员才可以成为授权代理人以及办理保证金。请明确是联合体各方是否均需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还是仅联合体牵头人需要提供? 答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闽建筑〔2022〕3号文件的附件),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本项目是否无需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答复:本项目无需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该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包括epc项目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吗。 答复:该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包括施工总承包项目。 8、此处描述的投标总报价是否是指9个子项目建安费按各自投标下浮率的计算值 设计费 暂定金额的合计金额?举例暂定房建项目下浮率为9.00%,则市政类、公路类、水利下浮率为10.00%,暂定金额418.26万元,设计费1587.6028万元,则投标总报价怎么计算?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1653197400元。投标总报价统一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房建类子项目的下浮率下浮后结合设计费及暂定金额计算填报。投标总报价填报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9、序号2此处建筑安装工程费应如何填报,举例暂定房建项目下浮率为9.00%,则市政类、公路类、水利下浮率为10.00%,则应该按什么计算方式进行填报? 答复: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16531974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统一以房建类子项目的下浮率下浮后计算填报。建筑安装工程费填报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10、招标文件107页投标函“建设期 日历天” 疑问1:此处能否删除“日历天”,按招标文件描述填写“3年”,或按招标文件描述填写“3年(自总监理工程师下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算,至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包含的各个子项目单独计算建设期,具体以各子项目批复的建设工期为准。”?请明确。 答复:可填写“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自总监理工程师下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算,至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包含的各个子项目单独计算建设期,具体以各子项目批复的建设工期为准”。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建安下浮率竞争区间为[8.00%(含)~10.00%(不含)],中标建安下浮率为房建类子项目的下浮率,市政类、公路类、水利类子项目的下浮率在中标建安下浮率基础上加 1.00%。 疑问1:此描述是否可以理解为房建类子项目的下浮率竞争区间为[8.00%(含)~10.00%(不含)],市政类、公路类、水利类子项目的下浮率为[9.00%(含)~11.00%(不含)],且必须为房建子项目下浮率 1%?。 答复:本项目投标文件仅需填报房建类子项目的下浮率,下浮率竞争区间为[8.00%(含)~10.00%(不含)],市政类、公路类、水利类子项目的下浮率在中标建安下浮率基础上加1.00%。 12、若本项目投标人可能涉及较多家联合体单位,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政编码、”等位置是否可只填报、盖章牵头单位?若牵头方及参与方单位均需填报、盖章,是否有次序要求?。 答复:本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函只需填报、盖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相关信息。 13、招标文件106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目录包含投标函、投标函附录、近年“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其他资料四部分。疑问1:招标文件内未见对商务文件-其他资料的要求,商务文件是否仅提供投标函、投标函附录、近年“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三部分资料即可? 答复:本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四、其他资料 中提供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各评分项明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4、东南汽车城共享中心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建设方案是否可视为项目建设初步方案?是否可在标书中利用该部分内容进行组织部署? 答复:东南汽车城共享中心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建设方案可视为项目建设初步方案,具体建设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为准。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可参考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编制。 15、东南汽车城共享中心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p143页路面类型比选中设计建议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但p145-146页车行道路路面结构中面层为沥青混凝土,二者是否存在矛盾?可研报告中,市政工程建设方案针对新建道路,但是现场勘察后得知东南汽车城大道工程(榕泰酒店至大义小学段)为现存道路,施工为改造工程,改造方式是否可参考可研报告内新建道路做法? 答复:具体建设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为准。 16、一期项目涵盖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红南溪河道整治一期、河岸绿化一期、东南汽车城大道工程(榕泰酒店至大义小学段)、一号地块人才公寓及安置房、三号地块安置房多个子项目;能否提供发包人对各个子项目间建设开发顺序安排? 答复:投标人技术文件编制时关于各个子项的建设开发时序可自行拟定,最终以项目签约后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开发时序为准。 17、不在设计范围内的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子项目,是否已有设计图纸,能否提供图纸、规划图及效果图?能否提供东南汽车城大道工程(榕泰酒店至大义小学段)现状道路竣工图? 答复:本次项目招标不提供此类材料。 18、承包人实施方案是否仅限于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包含的评审内容和标准?是否可增加投标人认为可体现的拟实施方案及总平面部署等内容?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9、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二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本次投标是否需要提交此表? 答复:投标文件无需提交附件二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20、为方便承包人实施方案施工执行计划编制,请明确本工程开工日期,若无要求,是否暂由投标自行拟定? 答复: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21、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是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即可还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是否指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是否指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答复: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电子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个人签字处是指由签字人亲笔签字或打印录入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22、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是否有专业要求? 答复:无专业要求。 23、投标函中;2.我方承诺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支持的单位:(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疑问:若有两家单位共同负责施工(设计)的情况,是否并列填写单位信息? 答复:若有单位同时负责施工及设计工作,在投标函 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 及 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中均需填写该单位信息。 24、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第4点要求提交的“纳税证明或涉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纳税证明或涉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要求。 25、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第5点要求提交的“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提供“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中之一的税收完税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投标人须附上近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2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6、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方的工程实施职责分工是否能按工程类型 实施内容填写,例如:按市政工程施工及采购、市政工程设计等填写? 答复:可以。 27、招标文件中要求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公路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请明确哪些专业属于公路类相关专业,道路与桥梁专业是否属于公路类相关专业? 答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市政路桥、公路路桥、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土木工程(路桥方向)、道路与桥隧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及其他相关专业职称。 28、若社保由下级单位缴纳,是否可作为证明,是否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答复:不可以。 29、投标函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第六章投标函中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以上两处对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要求不一致,是否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姓名章均可? 答复: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姓名章均可。 30、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业绩评分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中负责施工或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以提交下列第1 种和第2 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第1种和第2种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是否都需提供?还是只需要提供一种即可? 答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中负责施工或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也可以只提供一种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评分项满分3分。 31、根据招标公告2.5及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1,各子项目不具备同时开工条件,建议投融资合作协议中关于履约担保的提交增加多种提交方式如可按各子项目或按批次提交,且建议履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建安工程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退还时间待各子项目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之日退还。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2、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进度款付款时间“项目竣/交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项目结算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5%,待缺陷责任期满并发出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剩余结算审核价的3%待批复项目财务决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与相关文件通知相冲突,建议调整为项目竣/交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项目结算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待缺陷责任期满并发出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100%。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3、因项目建设各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增加各子项目预结算可视具体的节点按工程实际情况划分,并按项目划分的节点进行预结算的编制与审核。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4、请明确项目是否存在涉铁,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考虑该部分,若有,则该部分涉铁工程不包含在本项目承包范围,由甲方单独立项单独发包。 答复:本项目不存在涉铁工程。 35、招标文件第二册-投融资合作协议(挂网稿)2.1 在合作期内,甲方与乙方的合作范围包括本项目融资及工程总承包(含设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不含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的设计)。建议不含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6、招标文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周期仅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有明确设计周期,其他房建、公路、市政工程总承包合同均未明确设计周期。各子项目设计周期是否涵盖在建设工期范围内。 答复:房建、公路、市政工程设计周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各子项目设计周期不在建设期范围内。建设期具体以各子项目批复的建设工期为准。 37、是否可以提供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等地下管线资料,相临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相关资料,以及场地内未拆除前原有排水排污地下管线资料。 答复:本次项目招标不提供此类材料。 38、是否可以提供一期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的临时点位。 答复:本次项目招标不提供此类材料。 39、是否可以提供整个项目三期规划红线以及一期中各子项目红线。 答复:本次项目招标不提供此类材料。 40、因项目涉及融资,为保障资金安全,有利于项目中标后能够顺利融资实施,需要对业主进行尽调,请业主配合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等尽调需要的资料,避免中标后因为资信等问题,导致无法融资影响到项目按期施工,同时尽调需要适当的时间,建议业主延长投标时间,以便给投标人充裕的时间做准备。 答复:招标人2022年审计报告详见附件,本项目开评标时间不变。 41、投标须知前附表-签字或盖章特殊要求:(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统一由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问:(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改为“应统一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答复: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成员方签字盖章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电子公章。 42、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信用评价2.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信用分=综合总评分(多家单位的以最高的信用分为准)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注:2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总评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问:请明确信用评价系统信用分类型。 答复:施工信用分类型使用总评分。 43、投标函无暂定金填写处。请明确是否增加暂定金填写。 答复:投标函无需填写暂定金额。 44、招标文件规定:设计范围:包括除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以外其他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除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以外其他子项目,但施工范围包括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本次承包人建议书是否需要编制上述内容? 答复:承包人建议书无需编制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相关内容。 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 人交纳 500 万元违约金;更换房建或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00 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20 万元违约金;更换交通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500 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0万元违约金;更换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0 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8 万元违约金。本项目未指定交通工程设计负责人,应为公路工程设计负责人。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的金额不一致,应修改或按专业调整。 答复: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交通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46、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的50%分子项目计算收取,本次虽分子项,但项目未一次性招标,应按中标价计算并一次性支付,分子项描述有误,应予以修改。前期工程咨询费与顾问咨询费不一致。 问:工程咨询费是否包含了顾问咨询费98.1万元包干计?请明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5折计取,与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2601900不一致,问:是否最终以中标价按实计取。 答复:本项目包含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红南溪河道整治一期、河岸绿化一期、东南汽车城大道工程(榕泰酒店至大义小学段)、一号地块人才公寓及安置房、三号地块安置房9个子项,招标代理费分子项按子项目中标价计算收取。顾问咨询费按照98.1万元包干计取。 47、资格文件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问:若为联合体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是否修改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答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附上各自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需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8、提供东南汽车城大道工程(榕泰酒店至大义小学段)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线位、地形图(cad)、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勘报告等资料。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永福中桥位于永福路,但技术指标不一致,应予以明确并统一其技术指标。请提供人才公寓及安置房一号地块、安置房三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及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停车指标、有无建筑限高、配套要求等)。请明确本项目的房建部分是否需考虑工业化设计?若有,请明确装配率应达到多少?请明确人才公寓及安置房一号地块、安置房三号地块是否需考虑海绵城市设计?若有,其设计内容是否按当地现行规定进行设计?请提供人才公寓及安置房一号地块、安置房三号地块的用地cad地形图含原始地形图、周边道路控规标高、市政管网及水压电压等相关信息。 答复:本次项目招标不提供此类材料。 49、资格文件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投标人须附上近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2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问: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保缴纳凭证,月份,是以转账日期为基准还是所属时期为基准? 答复:月份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保缴纳凭证所属月份为准。 50、建议删除“预付款的支付以承包人采用现金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为前提,若承包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预付款将不予支付。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1、招标文件中约定“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40%计取,设计费分子项目计取。” 问:设计费按标准收费的40%计取,严重偏离市场行情,建议调整为按准收费的60%计取。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2、招标文件中约定“本项目施工图须经发包人组织审查且书面同意后送图审。各子项目提交全部的施工图纸(含需图审和不需图审的)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委托编制对应的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经双方核对确认后(以发包人审核结果为准),审核结果(按中标的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固定合同总价和施工期间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依据。” 问:各子项目的建设进度等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且各子项目建设流程和使用功能上具有相对独立性,按相关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图分阶段审查,为加快施工预算编制,推进工程建设进展,建议将“提交全部的施工图纸”修改为“按各子项目的各阶段施工图纸分别提交后,分别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委托编制对应的施工图预算...”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3、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担保期自履约担保提交之日至合作期满 结束。” 问:本项目工程费用165319.74 万元,合同额暂按9%下浮,合同额约150441万元,则履约担保为合同额的13.29%,根据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故建议修改为“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00元)”。 答复: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开发项目(一期)(融资建设一体化)中的融资及工程总承包(含设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不含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的设计),合同金额包含融资及工程总承包相关费用。履约担保的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54、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房建市政工程)中关于价格调差的约定“2材料调整:钢筋、钢绞线、钢材(型钢、钢管与钢板)、水泥、沥青、电线电缆、商品砼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上的,其超过的部分,根据造价信息据实调整。价格上涨超过“5%”〔即:(施工期信息价÷基准单价-1)×100%≥5%〕:差价=当月用量×[施工期信息价-(基期信息价 基准单价×5%)〕...”。 问:基期信息价是预算编制当月的单价,基准单价是开工当月的单价,二者是不同概念,此条款约定的是否超过风险范围的判断标准是基准单价,而调差条款中涉及到基期信息价,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出现按标准判断应调差,但按调差公式计算未调差的情形,此处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价格上涨超过“5%”〔即:(施工期信息价÷基期信息价-1)×100%≥5%〕:差价=当月用量×[施工期信息价-(基期信息价 基期单信息价×5%)〕...”,价格上涨时对应修改。 答复:本项目预算编制材料价格套用时间为开工当月,基期信息价与基准单价均指发包人提供的预算书编制的材料信息价。 55、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五条5.2中“(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1各联合体成员在平台的完成注册的时间是否有要求;2各联合体是否都需要报名还是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若联合体各方均需报名,但平台注册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又逢五一长假,需投标人延长网上报名时间(项目报名时间截止5月6日)。 答复:联合体成员需在投标文件递交前完成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的注册。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56、招标文件未提供工程量模拟清单,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是否仅按下浮率填报即可。 答复: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按照投标函格式填写。 57、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是否仅需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承诺函还是各专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供此承诺函,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闽建筑〔2022〕3号文件的附件),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8、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中第一条:项目可能存在甩项。请招标人明确甩项的可能占比。3.3亿元的投资金额是以总价16.7亿为基础,若存在甩项的项目,招标人应按比例提前返还甩项所占总价比例的投资额。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9、招标文件第131页4.2.4“乙方应负责取得工程建设等全过程涉及的相关审批(含后续变更等)手续”,全过程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范围未明确,承包人仅负责自身应办理的审批手续,属于发包人应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应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配合。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本项目投融资合作协议,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其权限和管辖范围内配合乙方获取开展合作范围内工作所必需的批准文件。 60、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违约金。本项目包含2个房建项目、4个市政项目、2个水利项目、1个公路项目,同专业的项目是否为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本项目招标要求各专业项目施工负责人为1人,若非不同项目,因主管部门原因1个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备案2个项目,所增加的备案人员是否属于更换人员?若属于更换人员,造成的违约金不应由承包人承担。 答复:本项目包含9个子项,同专业的项目不为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本招标项目中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违约金针对于该专业工程负责人,因同专业工程子项备案所需的增加备案人员不属于更换人员。 61、类似工程业绩的主合同金额未达到5亿元,但变更后所签署的补充协议达到5亿以上,且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的竣工验收信息造价也达到5亿以上,合同造价是否满足本招标项目业绩评分标准的5亿元以上要求? 答复: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为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若项目合同及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评分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该项业绩予以认可。 62、关于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提供资金支持的一方的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是否可接受其母公司的评级,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提供资金支持的一方的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不接受其母公司的评级。 二、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其他事项 本答疑纪要(1)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网站上发布。本答疑纪要(1)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1)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8日对外发布修订后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办法》明确特许经营应当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改进特许经营项目管理程序;明确特许经营模式管理责任分工。《办法》还提出,政府鼓励并支持特许经营者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增进社会公众福祉,禁止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通过前述擅自增设的行政许可事项向特许经营者收费,增加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成本。禁止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名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办法》明确,实施机构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方案,应当通过招标、谈判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实施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公开选择特许经营者的文件中载明是否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以下为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7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水利部部长:李国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2024年3月28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公开竞争方式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特许经营者,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商业特许经营以及不涉及产权移交环节的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等,不属于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第四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基于使用者付费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就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与社会资本开展合作,不新设行政许可。特许经营者获得协议约定期限内对特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并取得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同时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效率要求的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政府鼓励并支持特许经营者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增进社会公众福祉,禁止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通过前述擅自增设的行政许可事项向特许经营者收费,增加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成本。禁止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名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第五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各方信赖利益,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二)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三)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四)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五)根据风险性质以及特许经营各方风险管控能力,明确风险分担机制并切实执行,保障项目持续稳定实施。第六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具备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并获取一定投资回报的条件,不因采取特许经营而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前款所称使用者付费,包括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以及由政府或其依法授权机构代为向用户收费。第七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二)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三)在一定期限内,政府将已经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转让特许经营者运营,期限届满移交政府;(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禁止在建设工程完成后直接将项目移交政府,或者通过提前终止协议等方式变相逃避运营义务。第八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充分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特许经营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做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严格把关项目实施领域、范围、方案等,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职责,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政策事项,应当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充分征求意见并经评估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未经评估论证或者经评估论证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的,不应当公布实施。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金融、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政府授权以及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特许经营项目相关工作。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生的与特许经营项目相关的收入与支出应当符合有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依法加强政府资金监管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推进本级政府事权范围内的特许经营项目,依法依规授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作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筹备、实施及监管,并明确其授权内容和范围。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第十一条 特许经营项目提出的主要目的,应当为发挥社会资本在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民间投资,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特许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并且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第十二条 实施机构根据授权,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规范,牵头编制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及概述,建设背景和必要性;(二)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三)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四)项目可行性及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五)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六)政府承诺和保障;(七)特许经营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以及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八)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实施政府定价的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中有关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应当征求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意见。特许经营期限拟超过40年的,应当在特许经营方案中充分论证并随特许经营方案一并报请批准。实施机构应当保证特许经营项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第十三条 实施机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完善特许经营方案。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应当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产出或服务效果、建设运营效率、风险防范控制等方面,特别是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和传统政府投资模式在投入产出、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对项目是否适合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论证。此外,还应当对相关领域市场发育程度、企业建设运营能力状况和参与意愿、项目产品服务使用者支付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确保特许经营模式可以落地实施。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方案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要求,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核,合理控制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明确项目产出方案。审核特许经营方案时,应当对项目是否适合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认真比较和论证,根据职责分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第十六条 实施机构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方案,应当通过招标、谈判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第十七条 实施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公开选择特许经营者的文件中载明是否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第十八条 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新建及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民营企业参与的具体方式。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符合条件的传统及新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可以参照清单精神,探索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以适宜方式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民营企业适用前款规定。第十九条 实施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特许经营者,将项目运营方案、收费单价、特许经营期限等作为选择特许经营者的重要标准。鼓励金融机构与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制定投融资方案。特许经营者选择应当符合内外资准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二十条 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内容;(二)特许经营方式、区域、范围和期限;(三)如成立项目公司,明确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等;(四)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五)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以及相应的维护和更新改造;(六)监测评估;(七)投融资期限和方式;(八)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调整程序;(九)履约担保;(十)特许经营期内的风险分担;(十一)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国家政策等管理要求调整变化对特许经营者提出的相应要求,以及成本承担方式;(十二)政府承诺和保障;(十三)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十四)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及资产移交方式、程序和要求等;(十五)实施环境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市场价格重大变化等协议变更情形,提前终止及补偿;(十六)违约责任;(十七)争议解决方式;(十八)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 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及其投融资、建设责任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第二十二条 特许经营协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约定特许经营者通过向用户收费、获得与特许经营项目相关的其他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取得收益。由政府向用户统一收取后再向特许经营者支付的费用,政府应当主动公开收支明细,保证专款专用,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定期支付。政府可以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在项目建设期对使用者付费项目给予政府投资支持;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资本金管理的规定和专项债券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价格或收费的确定和调整机制。特许经营项目价格或收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价格政策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予以确定和调整。特许经营项目中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或者收费,应当执行有关定价机关制定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政府可以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就防止不必要的同类竞争性项目建设、有关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提供等内容作出承诺,但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事项。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特许经营项目,应当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企业投资的特许经营项目,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实施机构应当协助特许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如果与项目前期办理审批、用地、规划等手续时的项目法人不一致的,应当依法办理项目法人变更手续,实施机构应当予以必要支持和便利。第二十六条 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如发生变更建设地点、调整主要建设内容、调整建设标准等重大情形,应报请原审批、核准机关重新履行项目审核程序,或者重新备案,必要时应重新开展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与特许经营方案审核工作。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财务顾问、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等金融服务。特许经营项目可以依法合规利用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将项目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多种方式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应当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稳妥处置债权债务关系。不得承诺以各类财政资金担保或者作为还款来源,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第二十八条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收益票据、不动产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国家鼓励特许经营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采用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特许经营实施机构、金融机构依法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投融资支持措施,不应对不同所有制特许经营者区别对待。第三章 特许经营协议履行第三十条 特许经营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实施机构应当全面、按期履行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调开展价格调整、支付代收的用户付费、监测验收等义务;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期限等,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任何一方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根据协议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第三十一条 依法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干涉特许经营者合法经营活动。第三十二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执行有关特许经营项目投融资安排,确保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第三十三条 特许经营项目涉及新建或改扩建有关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法定规划规定的规划条件和建设标准。第三十四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和特许经营协议,提供优质、持续、高效、安全的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特许经营者在保障项目质量和产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通过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积极创新等方式产生的效益,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归特许经营者所有。第三十五条 特许经营各方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特许经营项目有关阶段和环节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设施运转正常及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按规定进行移交。第三十六条 特许经营者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当建立和落实相应保密管理制度。实施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特许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知悉的特许经营者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三十七条 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当对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维修、保养过程中有关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第三十八条 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严格履行有关义务,为特许经营者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提供便利和支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部门调整和负责人变更,不得影响特许经营协议履行。第三十九条 因法律、行政法规修改,或者政策调整损害特许经营者预期利益,或者根据公共利益需要,要求特许经营者提供协议约定以外的产品或服务的,应当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或者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给予特许经营者公平合理补偿。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章 特许经营协议变更和终止第四十条 在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确需变更的,协议当事人应当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如协议变更可能对特许经营项目的存续债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事先征求债权人同意。特许经营项目涉及直接融资行为的,应当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特许经营项目涉及运营主体实质性变更、股权移交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照有关规定经充分评估论证,协商一致并报批准后,可以延长。第四十一条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因特许经营协议一方严重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特许经营者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出现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协议情形的,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终止协议。因政府方原因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的,政府应当收回特许经营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约定给予原特许经营者公平合理补偿。因特许经营者原因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的,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履行有关资产移交、债务清偿、违约赔偿责任,并在清算移交期间配合政府维持有关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第四十二条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终止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性能测试、评估、移交、接管、验收等手续。第四十三条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者提前终止,对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继续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的,实施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择原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期限内因确需改扩建等原因需要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择原特许经营者。新的特许经营者选定之前,实施机构和原特许经营者应当制定预案,保障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提供。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公共利益保障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特许经营者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产品或服务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有关监管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依规加强成本调查监审。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对特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不得以实施特许经营为名违法增设行政审批项目或审批环节。第四十六条 实施机构应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会同有关方面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定期开展运营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开展相应的绩效评价,并建立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对价格进行调整的机制,保障所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结合特许经营者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估项目潜在风险。实施机构应当将社会公众意见作为监测分析和运营评价的重要内容。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特许经营有关政策措施、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等相关单位及其职责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实施机构应当将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者选择结果、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及其变更或终止、政府投资支持、公共产品或服务标准、监测分析和运营评价结果等信息,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特许经营者应当将项目每季度建设运营情况、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有关会计数据、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情况和其他有关财务指标等信息,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并依法接受年度财务审计。前款规定的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包括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以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第四十八条 社会公众有权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提出意见建议。第四十九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对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服务区域内所有用户普遍地、无歧视地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不得对新增用户实行差别待遇。第五十条 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报有关部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正常提供。第五十一条 特许经营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的,实施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持续稳定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第六章 争议解决第五十二条 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就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并遵照执行。第五十三条 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就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共同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并遵照执行。第五十四条 特许经营者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的,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特许经营项目相关协议各方因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产生的民商事争议,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第五十五条 特许经营协议存续期间发生争议,当事各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保证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 实施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干预特许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 公职人员在特许经营管理服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有关法律规定,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规定向特许经营者收取、摊派财物的;(二)干预特许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三)在特许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四)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公开特许经营项目有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五)在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竞争,对不同所有制经营主体实行歧视待遇的;(六)其他侵犯特许经营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五项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第五十八条 公职人员在特许经营管理服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三)工作中变相增设审批手续、审批环节、审批条件,违规延长审批时限或提出不合理要求,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五)泄露特许经营项目相关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特许经营管理服务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公职人员因前款规定行为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无法履行或者不正常中止,影响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持续性、稳定性的,参照前款规定予以处分。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由政府统一收取的特许经营项目用户付费款额,导致未能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特许经营者支付服务费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应当督促尽快补齐拖欠款额,造成损失的,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补偿或者赔偿。第六十条 特许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害公共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许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收回特许经营项目,向社会公开。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特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将政府机构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考核评价体系,有关违约失信行为依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制定的办法予以认定和惩戒。第六十三条 社会公众、特许经营者认为特许经营项目参与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有监督管理职能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无法确定行业主管部门的,可以向特许经营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特许经营综合协调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收到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投诉,维护投诉人合法权益。投诉处理期间不停止特许经营协议履行。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
gr2024tj1000293-3 挂牌价: 8,950.040406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4-1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5-14 房产类 资产类别 天津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郝景智 联系电话: 58922163 部门负责人: 耿鹏 联系电话: 58922150 委托会员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委托经纪会员名称: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经理 联系电话: 010-64196606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8111401011400675191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铂津湾支行 支付行号 302110023260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6号的153套抵债房产 资产类别 房产类 标的所在地 天津河东区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08-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3-12-12 评估值(万元) 11049.4326 账面价值(万元) 3835.88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 详见附件 标的信息 建筑面积(m2) 18579.72 标的描述 详见附件清单,标的资产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4284.3平方米,土地面积共用,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标的是否有租赁 否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否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是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芦苇 成立日期 1988-03-01 注册资本 1,127,6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1110000101730993y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10168558x 批准单位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 2022-12-1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文件名称:内部公文 文号:2022年436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4-1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05-14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转让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转让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10-64196606,联系时间: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3.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交《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500】万元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2)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受让方的;3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的;5违反本公告内容或其他违约情形的。(3)此次交易的标的房产以现状为准(标的房产的相关情况请见“其他披露内容”),转让方不负责任何侵占方腾退、房屋维修、人防工程/设施整改维护等相关事宜,受让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的风险,任何情况下,转让方不对本次转让标的承担瑕疵担保义务。(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到相关部门开始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5)鉴于标的房产可能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转让方并不掌握,前述历史欠付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该标的房产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在房管局、土地局发生的交易、变更、过户、转移等一切税费按照国家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7)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并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否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易保证金(万元) 500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对我有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1,963.6272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1,402.8333万元,占 71.44%。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合同链接 1 永和街计划生育服务宣传折页印刷 项目整体预留 1.4588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3043932] 2 永和街道翻新停车棚等修缮 项目整体预留 2.666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3043496] 3 优化提升永和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项目整体预留 0.485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813389] 4 印刷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1.972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812307] 5 律师代理费 项目整体预留 0.75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974141] 6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项目整体预留 107.6821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3057501] 7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项目整体预留 208.345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3057699] 8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17.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440112-2023-00147] 9 印刷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4.48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3066871] 10 购置城市社区党建阵地触控一体机和led 显示屏 项目整体预留 2.978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led显示屏(定制化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3066688] 11 永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购买手语翻译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1.13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3042561] 12 采购征拆中心办公场地办公设备 项目整体预留 3.98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液晶显示器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ht-2023-03019793] 13 永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障碍修缮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 0.69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3032866] 14 永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家具购置-低位服务台 项目整体预留 0.1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3032676] 15 购置永和街道思悟室办公家具 项目整体预留 1.985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3007137] 16 采购征拆中心办公场地办公家具 项目整体预留 2.737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金属质屏风类等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ht-2023-02980476] 17 印刷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6.06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909432] 18 家庭教育普法漫画册 项目整体预留 0.3396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929295] 19 修缮办公场所 项目整体预留 9.239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959884] 20 永和街2023年三防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整体预留 230.6525 永和街2023年三防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书[tpa-2023-c2-84] 21 永和街购买社工服务站社会服务(二次) 项目整体预留 240.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zc2022-063a] 22 绿藤居委会办公用房室内家具及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2.673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柜式空调机等集采商品批量采购合同[ht-2023-02924238] 23 家具 项目整体预留 1.8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ht-2023-02929035] 24 印刷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0.4692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920419] 25 绿藤居委会办公用房室内家具及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2.7691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木制台、桌类等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ht-2023-02856174] 26 复印纸 项目整体预留 5.6826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复印纸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ht-2023-02866208] 27 永和街道安全风险评估 项目整体预留 9.8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850932] 28 蓝青藤社区颐康服务站厕所适老化改造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 0.34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813332] 29 永和街伸缩推拉帐篷资产评估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0.25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809240] 30 律师代理费 项目整体预留 3.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813488] 31 家具 项目整体预留 0.68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直接订购采购合同[ht-2023-02766363] 32 永岗社区(不含横东、横南、横北)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地价评估 项目整体预留 8.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32996] 33 永岗社区(不含横东、横南、横北)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地价评估 项目整体预留 8.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32116] 34 贤江社区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地价评估 项目整体预留 8.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69488] 35 永岗社区(不含横东、横南、横北)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地价评估 项目整体预留 8.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31175] 36 永岗社区(不含横东、横南、横北)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地价评估 项目整体预留 8.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32365] 37 永岗社区(不含横东、横南、横北)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地价评估 项目整体预留 8.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32661] 38 贤江社区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地价评估 项目整体预留 8.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75892] 39 贤江社区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地价评估 项目整体预留 8.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70643] 40 贤江社区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地价评估 项目整体预留 8.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70088] 41 贤江社区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地价评估 项目整体预留 8.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69634] 42 永和街道综合服务大楼、办公楼无线网络维护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3.87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41025] 43 律师代理费 项目整体预留 1.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40404] 44 永和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家具购置 项目整体预留 6.855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26463] 45 印刷主题教育学习卡 项目整体预留 0.467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06080] 46 办公设备购置 项目整体预留 5.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710921] 47 装修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45.6686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691432] 48 新庄社区颐康服务站家具购置--3p挂机空调 项目整体预留 0.649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壁挂式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ht-2023-02704179] 49 新庄社区颐康服务站家具购置 项目整体预留 0.1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等直接订购采购合同[ht-2023-02704206] 50 新庄社区颐康服务站场地适老化改造 项目整体预留 9.0407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694290] 51 新庄社区颐康服务站家具购置 项目整体预留 1.1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686095] 52 美丽家园建设环境整治及提升服务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261.1782 永和街道美丽家园建设环境整治及提升购买服务[gdtz[2023]cg0005] 53 显示屏播控系统 项目整体预留 2.775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led显示屏(定制化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671630] 54 蓝藤社区青藤社区颐康服务站家具购置 项目整体预留 1.273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609269] 55 保安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9.6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634955] 56 装修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 46.2172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596147] 57 修缮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 0.497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608831] 58 蓝青藤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2.9589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585657] 59 印刷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13.6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617049] 60 蓝藤社区青藤社区颐康服务站场地适老化改造 项目整体预留 3.255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606635] 61 印刷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5.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598611] 62 永和街道购买智能一体厢房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亭 项目整体预留 97.3500 永和街道购买智能一体厢房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亭项目[gdcfcg-gdgz-20230012] 63 永和街道购买社区垃圾分类督导(站桶)服务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187.0000 永和街道购买社区垃圾分类督导(站桶)服务项目[202305033308008] 64 复印纸 项目整体预留 6.593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ht-2023-02582463] 65 印刷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7.94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566260] 66 货架 项目整体预留 0.541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557205] 67 办公家具 项目整体预留 1.2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554495] 68 印刷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4.9403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522599] 69 有轨电车1号线(新丰路站)和日晶公寓配电房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6.1092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502452] 70 修缮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 20.3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496486] 71 街道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33.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479305] 72 修缮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 30.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439911] 73 修缮办公楼、文体中心雨污分流管道 项目整体预留 37.5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450389] 74 修缮办公场所 项目整体预留 14.5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450503] 75 印刷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0.76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400642] 76 发展中心办公场地、仓库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9.219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405929] 77 审计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8.0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394706] 78 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整体预留 0.441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372147] 79 其它印刷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1.50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381338] 80 防盗报警设备维护 项目整体预留 2.256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370884] 81 交通劝导服务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 50.76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370733] 82 永和街社工服务站购买办公家具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4.19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343592] 83 家具 项目整体预留 0.385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335641] 84 保险柜 项目整体预留 0.093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保险柜直接订购采购合同[ht-2023-02337585] 85 车载终端设备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1.778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335783] 86 永和街水库物业化管护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60.21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232835] 87 复印纸 项目整体预留 4.3341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ht-2023-02322803] 88 永和街道纪检监察室印刷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0.425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ht-2023-02273379] 部门单位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