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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螺杆挤出机采购 2024-06-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单位 | 智尚新材料 | 项目名称 | 双螺杆挤出机 ??招标联系人 | 无 | 手机 | 无 ??联系电话 | 无 | 联系邮件 | zhaobiao@nanshan.com.cn ??质保期 | | 报名截止日期 | ??招标邮箱 | zhaobiao@nanshan.com.cn ??项目保证金 | 50000.00元 | 帐户名称 | 山东新南铝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 | 233832812142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备注 | 备注:竞价保证金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标书联系人 | 无 | 办公电话 | 无 ??邮件 | 无 ??账户名称 | 无 | 账号 | 无 ??开户行 | 无 | 行号 | 无 ??标书收费标准 | | 地址、电话 | 无 备注:标书费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双螺杆挤出机|无|1.00|台| 1、主机要求: 主电机:选用进口品牌交流电机,不低于30kw,电机的防护等级为ip55以上,电机的绝缘等级为f级以上; 螺杆转速:最高转速不低于600rpm; 调速方式:采用交流变频器调速; 传动箱:选用高扭矩传动箱,扭矩等级(t/a3)在8.7以上; 扭矩限制器:主电机与齿轮箱之间配置扭矩限制器。同时在联轴器部位安装的高速脉冲式检测开关会立即发出检测信号至调速器而停止主电机的运行; 螺杆直径:35-36mm; 螺杆长径比:l/d=56:1; 螺杆结构:采用积木式组合设计,渐开线花键轴; 螺杆芯轴:使用40crnimoa材料,高扭矩芯轴; 螺纹元件:使用镍基合金材料; 配置2套螺杆及螺纹块; 机筒:采用积木式模块化设计,机筒共为14节,材质选用内衬镍基合金整体合金套,筒体全部采用铸铜加热器加热(加热温度需要达到400°c,温度公差要求:动态±2°c、静态±1°c),筒体配分体式304不锈钢保温罩,内部填充隔热棉。 底座:配置专用机床减震垫,运行平稳,无需专门的基础; 2、电器控制系统: 操作面板安装模拟显示板人机界面,电路中装有plc可编程器(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程序进行修改),可直观显示主机、温控系统加热及冷却工作状态,故障报警部位等设备运行状况,所有设备的启、停控制直接在触摸屏上操作,生产温度参数、主机转速(以rpm表示)等也直接在触摸屏上设定。主机转速、电流、喂料转速、各段温度、熔温、熔压等均可在触摸屏上显示动态曲线(曲线图应保存至少1个月的历史记录); 主机调速:选用进口品牌交流变频器调速; 主机温控:选用进口品牌人工智能仪表; 电磁阀:进口品牌产品; 控制系统电子元器件:选用进口品牌产品; 主机连锁保护功能:主机与传动箱油泵连锁开启保护;主机电流值与主机连锁,实现主机过电流保护功能; 电控柜:结构采用仿德国威图标准设计制作;柜体选用1.5mm±0.1mm、门板选用2.0mm±0.1mm冷拉铁板,不变形、强度高;同时柜体有标准橡胶密封条,防尘、抗污染; 3、循环冷却系统 筒体采用软水冷却系统冷却,配置软水冷却水箱,冷却水进、回水总管材质为304不锈钢,储水箱材质为304不锈钢;水泵:功率不低于0.5kw,流量不低于0.5m3/h。换热器:换热面积不低于1.0m2。 4、配套线缆 买方只负责主线缆到卖方控制柜位置,从控制柜到卖方各个电机及辅助单元的连接线缆需卖方提供。 5、时间锁系统 卖方设备系统禁止添加任何时间锁定系统。 6、随机技术资料 双螺杆挤出机安装基础图;双螺杆挤出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双螺杆挤出机电器自控系统说明书;螺杆组合图(提供加工不同材料螺纹组合方案);主要外购件说明书;机组合格证;机组发货清单; 7、安装调试及验收 厂家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包装,使其能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设备损坏均由厂家负全部责任。 卖方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到安装现场,免费协助、指导买方进行设备的现场安装、试验、调试及验收工作,买方提供必要的工具和常用材料及施工人员协助。 货到现场由双方人员核对、清点产品数量、型号以及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无误后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无任何问题后经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8、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售后服务和质保 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元件损坏,供货方应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合技术要求。保修期内产品出现不符合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供货方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负责修理或更换。 整套试验线提供免费保修期2年; 投标厂商资质 注册资金| |专业资质| 公司业绩| 相关认证| 其他|

招标公告
山东省
招采单位: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6159-240015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核电检修运维取水泵房项目 电缆桥架等采购 公开询比价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 中国·济南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6159-240015 一、询价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采购核电检修运维取水泵房 项目电缆桥架等一批,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淡水取水泵房工程由取水头部,自流引水管,补给水泵房组成,系统的功能是利用取水构筑物将原水提取,经升压泵升压后送至厂区或三镇水厂处理。 2、询价范围:详见采购数量 3、采购数量: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桥架等|各种规格型号|批|1 (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根据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时间与询价数量、时间发生偏差时,询价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4年06月23日。 5、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毛坡村项目施工现场。 6、厂家要求:电缆桥架等应为国内知名品牌。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请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价文件。 四、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 1、询价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6月15日18时(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询价报价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2、逾期未递交询价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通知所有潜在询价响应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 (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六、黑名单说明: 如投标后无故弃标的供应商,将拉入我公司黑名单,半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七、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郑成成 电 话: 134 6208 0089 电子邮箱: zhengchengcheng@powerchina-ne.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0531-89812607 电子邮箱: zhengchengcheng@powerchina-ne.com 九、监督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 监督电话:0531-89812202,0531-89812113 2024年06月10日 1 第二章 询价响应人须知 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名称|编列内容 1|采购人|详见询价公告 2|询价采购名称|详见询价公告 3|项目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4|询价范围|详见询价公告 5|交货时间|详见询价公告 6|交货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7|质量要求|详见询价公告 8|询价报价要求|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保险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3.生产厂家要求:见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9|询价有效期|30天 10|业绩情况表|详见询价公告 11|询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2|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复检)合格,卖方开具税率为13%的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中电建核电检修运维公司60日内支付已开具合格发票的全部货款(电汇)。 13|合同变更/终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询价人现场施工,询价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询价人有权要求赔偿。 14|履约保证金 | 无 15|价格统一|若有多名中标人,供应期间,原则上施工范围内同一生产厂家同种材料价格统一,并以中标人之中投标价格最低的价格为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此做出承诺。 16|中标人数量及供货范围|被通知中标厂家负责本次招标材料的全部供货 17|价格调整|/ 第三章 报价表 报价表 1、询价报价汇总表 单位: 件/套/元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标准|单位|预估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 1|梯式直通桥架|w=400,h=100,l=2000|国标|节|44 2|梯式直通桥架|w=300,h=100,l=2000|国标|节|36 3|梯式弯通桥架|w=400,h=100|国标|件|6 4|梯式弯通桥架|w=300,h=100|国标|件|4 5|梯式三通桥架|w=400,h=100,r=300|国标|件|2 6|梯式三通桥架|w=300,h=100,r=300|国标|件|1 7|托盘式直通桥架|w=400,h=100,l=2000|国标|节|22 8|托盘式直通桥架|w=300,h=100,l=2000|国标|节|28 9|托盘式弯通桥架|w=400,h=100|国标|件|3 10|托盘式弯通桥架|w=300,h=100|国标|件|4 11|托盘式三通桥架|w=400,h=100,r=300|国标|件|2 12|托盘式三通桥架|w=300,h=100,r=300|国标|件|1 13|直通盖板|w=400,l=2000,d=5|国标|件|18 14|直通盖板|w=300,l=2000,d=5|国标|件|24 15|弯通桥架盖板|w=400,r=300,d=5|国标|件|4 16|弯通桥架盖板|w=300,r=300,d=5|国标|件|4 17|三通桥架盖板|w=400,r=300,d=5|国标|件|2 18|三通桥架盖板|w=300,r=300,d=5|国标|件|1 19|电缆竖井|600*600*1000|国标|节|12 20|电缆槽盒|100*50|国标|米|30 21|桥架立柱|10#工字钢,l=1600|国标|套|30 22|桥架立柱|10#工字钢,l=500|国标|套|36 23|桥架托臂|l=420配w=400桥架|国标|套|90 24|桥架托臂|l=320配w=300桥架|国标|套|72 25|隔板|h=100,l=2000|国标|件|20 26|托盘式直通桥架|w=400,h=150,l=2000|国标|件|10 27|托盘式弯通桥架|w=400,h=150|国标|件|3 28|直通盖板|w=400,l=2000|国标|件|10 29|弯通桥架盖板|w=400|国标|件|3 30|隔板|h=150,l=2000|国标|件|10 31|平顶螺栓|m6*16|国标|套|220 32|外连接片|100*205|国标|片|340 33|方颈螺栓|m8*25|国标|套|2040 34|竖井螺栓|厂家配套|国标|套|240 35|外连接片|50*205|国标|个|65 36|方颈螺栓|m6*25|国标|套|400 37|外连接片|150*205|国标|个|26 38|方颈螺栓|m8*25|国标|套|156 39|7字锁扣|配套电缆桥架侧壁孔|国标|个|78 40|平顶螺栓|m6*16|国标|套|110 41|直通防火槽盒|w=400,l=2000|国标|件|10 42|弯通防火槽盒|w=400|国标|件|3 总计 税率|13%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 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3、报价备注生产厂家。 询价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xxxx项目xxxx材料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x项目 xxxx材料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合同签约地点: 山东济南市历城区 xxxx年xxxx月 目 录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二章 订货清单 第三章 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 第四章 合同价款支付 第五章 交货和交货条件 第六章 包装和标识(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自行编写) 第七章 文件 第八章 文件和信息错误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十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 第十一章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保证要求 第十二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第十三章 hse要求 第十四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九章 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附件一:订货清单(选项) 附件二:技术协议书(选项) 附件三:廉政责任书 附件四: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附件五:预付款保函(选项) 附件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附件七: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适用核电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和xxxx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1合同标的见第二章订货清单。 1.2合同价格 根据项目计税方式,本合同适用于下列 第 条: (1)本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卖方应提供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增值税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整。本价格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固定交货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总价。 (2)本项目为简易计税项目,卖方应提供国家正规普通发票,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本价格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固定交货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 1.3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材料、技术资料、知识产权、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材料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以及所有材料的包装费等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卖方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 1.4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满足本合同对合同材料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 第二章 订货清单 2.1卖方应提供下表订货清单内的所有合同材料。(材料较多时可另做附件,见附件一) 序号|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执行标准|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需用单位|计划号|品牌/生产厂家|备注 合 计 价税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注:钢材合同订货清单须增加“计重方式”一列,明确约定计重方式。 第三章 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 3.1合同材料需执行订货清单中所列技术标准进行生产。(有技术协议应按照技术协议要求进行生产,详见附件二)。 第四章 合同价款支付 4.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2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4.3付款计划 4.3.1货到现场验收(复检)合格,每月10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卖方开具税率为13%的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中电建核电检修运维公司30日内支付已开具合格发票的全部货款(电汇)。 4.4卖方应依法按合同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如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卖方需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卖方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4.5如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行为,且退货行为涉及到卖方开具红字发票行为,卖方必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 4.6卖方在此申明,卖方熟悉本合同所渉买卖交易的交易习惯,完全理解上述付款条件的法律意义并受其拘束;卖方同意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权利。 第五章 交货和交货条件 5.1合同材料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5.2卖方交货前应符合交货的一般条件,应有满足合同要求的试验、合格证书等技术资料,并按照包装标准要求做好交货前的准备。 5.3保险 卖方应对合同材料在制造、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以卖方为受益人。卖方应向买方同意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出现索赔事件时,有义务协助买方向该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投保总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10%。如果发生卖方未对合同材料进行投保,发生的连带责任将全部由卖方承担。 5.4卖方在发货前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发货方式、发货地点、发货时间、到货时间、发货清单、运输人、运输人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运输车牌号码等。买方可在发货前到发货地点对货物进行装车前的检验,但该检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5.5交货地点: 5.6交货时间: 5.7买方交货联系人及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卖方交货联系人及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 第六章 包装和标识(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自行编写) 6.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包装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最新规定,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如有)及多次搬运、装卸和买方项目现场存储条件的包装,并应按合同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等的保护措施。 6.2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6.3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一经证实, 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四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6.4包装物不回收。 第七章 文件 7.1发货时,买方要求的由卖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随货同行清单(内容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及合同编号等,并不得含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等相关资料必须随产品一同运抵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 7.2买方对文件的审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7.3买方有权将卖方的材料设计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有关合同材料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和与工程有关的各方,买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7.4所有文件以中文提供,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第八章 文件和信息错误 8.1卖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任何分歧、错误和遗漏负责,而无论这些文件和信息是否已被买方审查通过与否,除非这些分歧、错误和遗漏是由于买方提供给卖方的不准确文件所造成。 8.2对于买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卖方如发现其有内容不足或有遗漏、前后矛盾、含糊不清或对其意义或正确性有质疑,则应及时提醒买方注意,买方应随即指示卖方如何处理。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9.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并应全面履行合同。 9.2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买方原因要求对合同材料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卖方应立即执行,相关合同事项变更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确定。卖方对技术条款、供货范围或商务条款的任何变更不应以技术资料提交的形式提出,卖方须以函件/传真形式提出供买方确认。 9.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9.4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暂停本合同执行,卖方应无条件响应。因合同暂停产生的、截至复工之日止的仓储费用、材料涨价费用、资金占用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若未超过半年,由卖方承担;若超过半年,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9.5如果卖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解除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双方同意的合同部分。 9.6若9.5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买方有权从卖方手中将本合同项下已付款的材料及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资料从卖方接收,卖方应给买方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 9.7此外,双方应对卖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 10.1为确保合同顺利实施,卖方应与买方保持联络与合作,对合同执行中出现 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共同维护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全面履行。 10.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否则所有合同要求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 第十一章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保证要求 11.1卖方必须提供全新的、质量优良的产品,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形式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本合同项下所有外购部件,卖方应在下订单之前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得到买方的同意。卖方对所有分包外购部件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1.2卖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用于本合同的项目质量保证要求。 11.3 卖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向买方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记录。无论买方对这些文件记录 审查与否,卖方必须对其有效性负全面责任。买方代表有权在卖方工作场所查阅与审查 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人员资格档案)。 11.4买方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卖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工作场所进行质量保证/质量 控制活动,卖方应对买方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当出现 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时,买方有权对卖方发出停工令,卖方应迅速采取一切必要纠正措 施来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直到买方满意后才能复工。 11.5如买方提出需要,卖方应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 装、分部试运、调试、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在安装调试、试运 行中发现的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11.6卖方须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12.1买方或买方用户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卖方的工厂或仓库检验和检查合同材料,并监 督卖方进行检验、检查和试验。买方所进行的检查、检验和监督不应免除卖方的任何合 同义务。 12.2 发货前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进行发货前的源地检验。买方人员参加检验时, 卖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 12.3 合同材料的到货检验:合同材料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产品相应标准。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验收合格后,本批合同材料所有权移交买方。 12.4卖方应派遣人员随货到现场与买方共同验收,如卖方人员无法到现场验收,需出具全权委托买方验货的书面文件,如卖方无法派人到现场验收或未出具验收委托书,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第十三章 hse要求 13.1进入买方项目现场必须接受买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 买方的职业健康、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终止供货。 13.2卖方派往项目现场的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卖方应对派往工地人员进行必 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 材管理、高空作业等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在 作业过程中服从买方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的管理。卖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有关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 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13.3卖方运输车辆应机械性能合格,刹车灵、不漏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5公里/小时, 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空间的噪声。倒车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 13.4提供化学品的卖方必须具备经营所供化学品(包括油品)的资质,必须随货提供相应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数据表,承担运输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规定,有消防及防泄漏措施,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运输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火、爆等现象。 13.5运输扬尘物品时,需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方法减少扬尘。 第十四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14.1质量保证期是指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卖方责任的缺陷,则其质量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复后重新开始计算。 14.2卖方保证所供应的所有合同材料都是崭新的,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准则、技 术规范和接口要求,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工程的使用。 14.3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的4年,潜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卖方提供的材料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以不影响买方的项目建设进度为原则,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买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4.4如果卖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存在规格、型号等与合同所规定的不符,或证实货物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 返工、报废,卖方应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无偿修理或换货。 如需换货,卖方应承担到安装现场换货产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等一切费用。换货或修 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10日内,对于在10日内不能修理或调换的货 物,可经买方特殊允许另行规定期限。卖方可委托买方在现场进行损坏产品的修理,所 有费用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服务或对其履约有疏忽,买方有权直接 采取认为合适的措施(包括有权从其他供应商另行紧急采购或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以 及买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4.5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 进行施工、安装造成的材料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 更换的材料,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材料,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 方负担,用以更换的新材料价格按合同中相同材料的单价计算,并且卖方有义务协助买 方将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降至最低。 14.6在产品质保期外,卖方负责对买方在合同材料使用中,由于卖方有缺陷的材料、工艺、 制造而造成的缺陷或损坏予以补救。 14.7卖方保证所供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第二章的要求。 14.8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漏项,而这些漏项是合同中所规定的,则卖方应按照买 方的要求免费补供,以保证工程的安装进度。 14.9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检验报告,质量报告等文件完整,清晰,并与实物相符。 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 15.1卖方应保证合法拥有本合同货物及随附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有权出售该产品,保证买方/买方客户不因购买、使用该产品及附随资料(包括其与拟配套材料用于拟用工程项目)而受到第三方的任何索赔。 15.2如卖方违反15.1约定,有任何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买方可对卖方处以合同总价款50%的罚款,卖方应立即提供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替代产品、支付许可费用、允许买方以卖方费用和风险重新采购替代产品),保证尽可能减小对买方与其客户合同履行的影响,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5.3如本合同约定货物在出口/进口时以涉嫌侵权被海关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卖方于6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货物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 (2) 要求卖方向海关提供与涉嫌侵权货物等价值的担保; (3) 就海关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达成协议并向海关申请解除扣押,要求卖方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15.4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力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 解除或终止而灭失。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大规模传染病和隔离检疫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恐怖活动、罢工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 况以邮件或信函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和损失,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开始合同的履行。 16.3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影响一方应尽最大努力迅速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影响 和损害,同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如因受影响一方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受影响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6.4如买卖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17.1卖方理解,任何货物交付迟延可能导致合同材料安装迟延,甚至工程整体工期延误,卖 方交付迟延可能导致的买方责任的工程整体工期延误,可能使买方招致主合同下的巨额 迟延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买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的24小时内,若没有收到卖方的 相关货物到达指定现场的信息,即视为没有按时交货,卖方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 逾期一周,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卖方支付迟延交货 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本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17.2卖方理解,卖方供货的合同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性能)要求,可能使买方招 致主合同下的巨额质量(性能)违约责任以及进而引发的迟延违约责任(如果该质量(性 能)不符合迟延工程或者其部分移交)。双方约定,合同材料未满足合同规定技术要求的, 卖方应向买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至少应包括买方在主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责任)。 17.3如由于确属卖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设计、施工的关 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不足 一周按一周计,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迟交时间的计算以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为 准。 17.4如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 卖方将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违约赔偿金,不足一周按一 周计,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且卖方需支付由于卖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买方的直接损失。 17.5因卖方不遵守约定供货日期造成买方工程拖期,并由此造成业主对买方提出工期索赔, 该项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材料预计迟交超过90天 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6卖方因不遵守买方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7.7以上各项违约金的交付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18.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18.2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协商 达成一致,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18.3在进行诉讼期间,除依诉讼事项的性质不能继续履行者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合同的解释 19.1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除外)。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本合同经买方授权代表和卖方授权代表在合同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0.2本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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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第九批次主机、桨叶运输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公司年度各项目执行进行及运输需要,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2024年度第九批次主机、桨叶运输项目(项目编号:zb20240611)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与响应本项目。 1、 项目 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4年度第九批次主机、桨叶运输项目 1.2 项目编号:zb20240611 1.3 采购需求 涵盖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的风电机组设备运输服务,含机舱、轮毂、叶片和风场配套备件等。 (1)主机运输(包括但不限于主机长途运输、二次转运等); (2)桨叶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桨叶长途运输、特种车辆二次转运、道路改造、协调等)。 1.4 项目实施地点:全国各省市。 1.5 服务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 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所属区域 | 运输机型 | 成交人数量 |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所属区域 | 运输机型 | 成交人数量 z01 | 龙源贵州大坪土主机 | 贵州 | 14*wd220-7150 | 1 | y01 | 龙源贵州大坪土桨叶 | 贵州 | 14*wd220-7150 | 1 z02 | 国华河南商丘虞城主机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 y02 | 国华河南商丘虞城桨叶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z03 | 国华河南商丘宁陵主机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 y03 | 国华河南商丘宁陵桨叶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z04 | 国华河南南乐一期主机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 y04 | 国华河南南乐一期桨叶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z05 | 河北沽源晟凯主机 | 河北 | 16*wd200-6250 | 1 | y05 | 河北沽源晟凯桨叶 | 河北 | 16*wd200-6250 | 1 z06 | 河北发能康保照阳河主机 | 河北 | 16*wd200-6250 | 1 | y06 | 河北发能康保照阳河桨叶 | 河北 | 16*wd200-6250 | 1 z07 | 特变甘肃天祝松山滩主机 | 甘肃 | 32*wd200-6250 | 1 | y07 | 特变甘肃天祝松山滩桨叶 | 甘肃 | 32*wd200-6250 | 1 z08 | 宏顺风力甘肃古浪主机 | 甘肃 | 10*wd200-5000 | 1 | y08 | 宏顺风力甘肃古浪桨叶 | 甘肃 | 10*wd200-5000 | 1 潜在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成交标段数量不做限制。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6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的实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 万元; (2)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大型物件运输); (3) 参与主机项目的供应商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起)4.0xmw风电机组设备主机运输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参与桨叶项目的响应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起)84米及以上桨叶运输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无重大违约或骗取中标等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 本项目联合体响应: þ不接受;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年6月14日22:00至2024年6月18日11:00(北京时间,全文同)。 3.2 方式:请登陆运达股份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注册(登录)后进行报名,注册步骤请参照《操作手册》。 3.3 售价:0元。 3.4 注意事项:(1)注册时状态请选择“招标”,并选择对应的项目(2024年度第九批次主机、桨叶运输项目;项目编号:zb20240611); (2)若电话无法接通,可将问题通过邮件方式留言。 3.5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实缴资本金证明;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大型物件运输); (4)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要求见公告附件; (5)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其它需要说明的资料。 若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则不予报名通过。 4、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09:00 地点(网址):通过运达股份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上传响应文件。 5、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日09:00 地点(网址):运达股份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7、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运达股份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https://www.chinawindey.com)、浙江省机电集团招采平台(https://srm.zjmegroup.cn)同时发布。 8、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 名 称: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f 联 系 人:易慧丰 联系电话:0571-87239506 邮 箱:yihf@windeyenergy.com 邮 编:310012 8. 2 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焕丽 联系电话:18868723129 ★ 报名资料(必须提供) 一、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二、 实缴资本金证明 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大型物件运输) 四、业绩证明 业绩情况表及证明(主机) 序号 | 机组规格型号 | 运输部件 | 合同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运输台(套)数 | 运输方式 陆运/海运 | 甲方名称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1 | | 主机 | | | | | | | | 2 | | 主机 | | | | | | | | 3 | | 主机 | | | | | | | | 4 | | 主机 | | | | | | | | 5 | | 主机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注: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总金额页、运输台数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1份合同汇总一行! 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桨叶) 序号 | 机组规格型号 | 运输部件 | 合同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运输台(套)数 | 运输方式 陆运/海运 | 甲方名称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桨叶备注长途) 1 | | 桨叶 | | | | | | | | 2 | | 桨叶 | | | | | | | | 3 | | 桨叶 | | | | | | | | 4 | | 桨叶 | | | | | | | | 5 | | 桨叶 | | | | | | | | …… | | 桨叶 | | | | | | | | 合计 | | | | | | 注: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总金额页、运输台数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1份合同汇总一行! 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声明函 致: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愿意参加 2024年度第九批次主机、桨叶运输项目 谈判,并在此郑重声明: 1、我方承诺完全具备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2、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我方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承诺信用记录中 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3)没有被列入招投标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可将我方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约或骗取中标等问题。 7、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 我方承诺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承担因服务质量等引起的一切责任。 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及所作各项承诺均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之处,否则,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即使我方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对于因此给其他供应商及你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10、我方承诺以下披露的信息包含全部关联单位且情况属实: 关联关系 | 单位名称 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 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 注:供应商须真实提供上述信息,如无关联单位,填写“无”。 供应商: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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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第九批次主机、桨叶运输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公司年度各项目执行进行及运输需要,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2024年度第九批次主机、桨叶运输项目(项目编号:zb20240611)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与响应本项目。 1、 项目 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4年度第九批次主机、桨叶运输项目 1.2 项目编号:zb20240611 1.3 采购需求 涵盖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的风电机组设备运输服务,含机舱、轮毂、叶片和风场配套备件等。 (1)主机运输(包括但不限于主机长途运输、二次转运等); (2)桨叶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桨叶长途运输、特种车辆二次转运、道路改造、协调等)。 1.4 项目实施地点:全国各省市。 1.5 服务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 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所属区域 | 运输机型 | 成交人数量 |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所属区域 | 运输机型 | 成交人数量 z01 | 龙源贵州大坪土主机 | 贵州 | 14*wd220-7150 | 1 | y01 | 龙源贵州大坪土桨叶 | 贵州 | 14*wd220-7150 | 1 z02 | 国华河南商丘虞城主机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 y02 | 国华河南商丘虞城桨叶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z03 | 国华河南商丘宁陵主机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 y03 | 国华河南商丘宁陵桨叶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z04 | 国华河南南乐一期主机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 y04 | 国华河南南乐一期桨叶 | 河南 | 20*wd200-5000 | 1 z05 | 河北沽源晟凯主机 | 河北 | 16*wd200-6250 | 1 | y05 | 河北沽源晟凯桨叶 | 河北 | 16*wd200-6250 | 1 z06 | 河北发能康保照阳河主机 | 河北 | 16*wd200-6250 | 1 | y06 | 河北发能康保照阳河桨叶 | 河北 | 16*wd200-6250 | 1 z07 | 特变甘肃天祝松山滩主机 | 甘肃 | 32*wd200-6250 | 1 | y07 | 特变甘肃天祝松山滩桨叶 | 甘肃 | 32*wd200-6250 | 1 z08 | 宏顺风力甘肃古浪主机 | 甘肃 | 10*wd200-5000 | 1 | y08 | 宏顺风力甘肃古浪桨叶 | 甘肃 | 10*wd200-5000 | 1 潜在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成交标段数量不做限制。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6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的实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 万元; (2)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大型物件运输); (3) 参与主机项目的供应商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起)4.0xmw风电机组设备主机运输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参与桨叶项目的响应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起)84米及以上桨叶运输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无重大违约或骗取中标等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 本项目联合体响应: þ不接受;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年6月14日22:00至2024年6月18日11:00(北京时间,全文同)。 3.2 方式:请登陆运达股份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注册(登录)后进行报名,注册步骤请参照《操作手册》。 3.3 售价:0元。 3.4 注意事项:(1)注册时状态请选择“招标”,并选择对应的项目(2024年度第九批次主机、桨叶运输项目;项目编号:zb20240611); (2)若电话无法接通,可将问题通过邮件方式留言。 3.5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实缴资本金证明;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大型物件运输); (4)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要求见公告附件; (5)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其它需要说明的资料。 若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则不予报名通过。 4、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09:00 地点(网址):通过运达股份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上传响应文件。 5、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日09:00 地点(网址):运达股份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7、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运达股份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https://www.chinawindey.com)、浙江省机电集团招采平台(https://srm.zjmegroup.cn)同时发布。 8、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 名 称: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f 联 系 人:易慧丰 联系电话:0571-87239506 邮 箱:yihf@windeyenergy.com 邮 编:310012 8. 2 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焕丽 联系电话:18868723129 ★ 报名资料(必须提供) 一、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二、 实缴资本金证明 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大型物件运输) 四、业绩证明 业绩情况表及证明(主机) 序号 | 机组规格型号 | 运输部件 | 合同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运输台(套)数 | 运输方式 陆运/海运 | 甲方名称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1 | | 主机 | | | | | | | | 2 | | 主机 | | | | | | | | 3 | | 主机 | | | | | | | | 4 | | 主机 | | | | | | | | 5 | | 主机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注: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总金额页、运输台数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1份合同汇总一行! 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桨叶) 序号 | 机组规格型号 | 运输部件 | 合同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运输台(套)数 | 运输方式 陆运/海运 | 甲方名称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桨叶备注长途) 1 | | 桨叶 | | | | | | | | 2 | | 桨叶 | | | | | | | | 3 | | 桨叶 | | | | | | | | 4 | | 桨叶 | | | | | | | | 5 | | 桨叶 | | | | | | | | …… | | 桨叶 | | | | | | | | 合计 | | | | | | 注: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总金额页、运输台数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1份合同汇总一行! 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声明函 致: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愿意参加 2024年度第九批次主机、桨叶运输项目 谈判,并在此郑重声明: 1、我方承诺完全具备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2、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我方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承诺信用记录中 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3)没有被列入招投标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可将我方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约或骗取中标等问题。 7、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 我方承诺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承担因服务质量等引起的一切责任。 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及所作各项承诺均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之处,否则,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即使我方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对于因此给其他供应商及你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10、我方承诺以下披露的信息包含全部关联单位且情况属实: 关联关系 | 单位名称 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 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 注:供应商须真实提供上述信息,如无关联单位,填写“无”。 供应商: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资料

竞争性谈判
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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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 2024-06-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2024 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 招标项目 2024 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5区 标段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服务名称: 2024 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5区 2.2 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下表 长途运输业务:业务内容为分区内省份全境往返,现有及未来三年同类型货品运输业务。 分区 | 货物类型 | 到达时间要求 | 2024 年预计量(吨) 5 区:包含重庆市、四川省全境 | 泡货 | -- | 72 小时 | 222 重货 | 铁件 | 72 小时 | 5576.1 2.3 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如招标方需求变更,可提前终止。 2.4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超出下表,单项报价不超出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区域 | 总价限价(不含税) 2024 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 - 长途-5区 | 2887926.90 元人民币 2.5 其他要求: (1) 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业务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1区0736-zb20240958/01、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2区0736-zb20240958/02、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3区0736-zb20240958/03、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4区0736-zb20240958/04、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5区0736-zb20240958/05、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6区0736-zb20240958/06、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7区0736-zb20240958/07,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 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业务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1 0736-zb20240958/08、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2 0736-zb20240958/09、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3 0736-zb20240958/10、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4 0736-zb20240958/11、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5 0736-zb20240958/12、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6 0736-zb20240958/13、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7 0736-zb20240958/14,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以上所有标段不限制投标人中标数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 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 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 )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户查询( 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 )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 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包含成立当年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1 )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 业绩要求: 投标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开标当日,应具有: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 3 个运输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其中至少一个项目年度项目金额超过 200 万元。 具体要求如下: 1 )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要求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人员要求:物流人员要求:司机(含陪运人员)年龄在 18 至 60 周岁之间。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物流人员缴纳各项保险,如物流公司未按要求为其雇佣人员缴纳相应保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物流公司承担。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投标方要保证有足够的运输能力承接所投项目,如中标后无法保证业务单位相应运输需求,应按违约处理,承担业务单位所有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公司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 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13 日 22:00 至 2024 年 06 月 18 日 23:00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 300 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 500 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20 日 09:00 , 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 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 400-691-7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 至 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 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1:30 , 13:00 至 17:00 ,负责受理您办理 ca 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1:30 , 13:00 至 17:00 ,负责受理您 ca 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 0431-818686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1:30 ,13 :00 至 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66-2号 联系人: 潘国睿 电话: 135-7897-2600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 葛鹏飞 、 汪楠 座机: 0431-81868674 、 0431-81868611 手机: 17790040722 、 18626613139 邮箱: gepengfei@faw.com.cn 、 wangnan43@faw.com.cn 7.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 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 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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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9 22:0035小时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昌市公安局关于投影机1件的反拍竞价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61421382898 项目联系人及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钟奇辉 88892827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14 15:36 - 2024-06-19 18:00 采购单位:南昌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建议品牌 投影机|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投影机; 颜色分类:黑;型号:tx52;次要参数要求:|1台|17500.00|海信/hisense 买家留言:- 附件: 投影机产品参数.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新建区 生米镇(红谷滩新区) 320国道南昌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其他|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服务)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买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 最终验收|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安装调试|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服务)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1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包装要求|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且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运输途中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验收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 交货期及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所有货物运抵现场且安装调试合格的日期为最终交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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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
招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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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9 10:00217小时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昌市公安局关于投影机1件的反拍竞价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61437279103 项目联系人及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钟奇辉 88892827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14 15:40 - 2024-06-19 18:00 采购单位:南昌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建议品牌 投影机|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投影机; 颜色分类:黑;型号:tx52;次要参数要求:|1台|17500.00|海信/hisense 买家留言:详见采购公告。 附件: 投影机产品参数.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新建区 生米镇(红谷滩新区) 320国道南昌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送货备注: 详见采购公告。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其他|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服务)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买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 最终验收|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安装调试|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服务)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1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包装要求|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且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运输途中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验收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 交货期及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所有货物运抵现场且安装调试合格的日期为最终交货日期。

竞价公告
江西省南昌市
招采单位:
联系人(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9 10:00217小时

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招标项目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1区标段招标公告/投 标邀请书 1. 招招标标条条件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项目目概概况况与与招招标标内内容容 2.1招标服务名称: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1区 2.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下表 长途运输业务:业务内容为分区内省份全境往返,现有及未来三年同类型货品运输业务。 分区货物类型到达时间要求 2024年预计量(吨) 1区:陕西省全境 重货铝件 72小时1535 2.3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如招标方需求变更,可提前终止。 2.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超出下表,单项报价不超出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区区域域总总价价限限价价((不不含含税税)) 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1区770324.4元人民币 2.5其他要求: (1)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业务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1区0736-zb20240958/01、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2区0736-zb20240958/02、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3区0736-zb20240958/03、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4区0736-zb20240958/04、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5区0736-zb20240958/05、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6区0736-zb20240958/06、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7区0736-zb20240958/07,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业务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1 0736-zb20240958/08、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20736-zb20240958/09、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3 0736-zb20240958/10、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40736-zb20240958/11、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5 0736-zb20240958/12、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60736- zb20240958/13、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70736-zb20240958/14,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以上所有标段不限制投标人中标数量。 3. 投投标标人人资资格格要要求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户查询(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包含成立当年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业绩要求: 投标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本次开标当日,应具有: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3个运输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其中至少一个项目年度项目金额超过200万元。 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要求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人员要求:物流人员要求:司机(含陪运人员)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物流人员缴纳各项保险,如物流公司未按要求为其雇佣人员缴纳相应保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物流公司承担。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投标方要保证有足够的运输能力承接所投项目,如中标后无法保证业务单位相应运输需求,应按违约处理,承担业务单位所有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招标标文文件件的的获获取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3日22:00至2024年06月18日23: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 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投标标文文件件的的递递交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0日0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发布布公公告告的的媒媒介介/确确认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联系系方方式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66-2号 联系人:潘国睿 电话:135-7897-2600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葛鹏飞、汪楠 座机: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7.7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8. 投投标标人人网网上上注注册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招标标代代理理机机构构信信息息的的发发布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 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投标标人人异异地地开开标标须须知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flashplayer插 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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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01:0038小时

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 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招标项目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6区标段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6区 2.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下表 长途运输业务:业务内容为分区内省份全境往返,现有及未来三年同类型货品运输业务。 分区|货物类型|到达时间要求|2024年预计量(吨) 6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全境|泡货|--|48小时|1278 重货|铝件|48小时|4392.96 铁件|48小时|6983 2.3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如招标方需求变更,可提前终止。 2.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超出下表,单项报价不超出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区域|总价限价(不含税) 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6区|2460877.19元人民币 2.5其他要求: (1)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业务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1区0736-zb20240958/01、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2区0736-zb20240958/02、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3区0736-zb20240958/03、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4区0736-zb20240958/04、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5区0736-zb20240958/05、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6区0736-zb20240958/06、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7区0736-zb20240958/07,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业务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1 0736-zb20240958/08、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2 0736-zb20240958/09、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3 0736-zb20240958/10、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4 0736-zb20240958/11、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5 0736-zb20240958/12、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6 0736-zb20240958/13、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7 0736-zb20240958/14,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以上所有标段不限制投标人中标数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户查询(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包含成立当年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业绩要求: 投标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本次开标当日,应具有: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3个运输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其中至少一个项目年度项目金额超过200万元。 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要求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人员要求:物流人员要求:司机(含陪运人员)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物流人员缴纳各项保险,如物流公司未按要求为其雇佣人员缴纳相应保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物流公司承担。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投标方要保证有足够的运输能力承接所投项目,如中标后无法保证业务单位相应运输需求,应按违约处理,承担业务单位所有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3日22:00至2024年06月18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0日0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66-2号 联系人:潘国睿 电话:135-7897-2600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葛鹏飞、汪楠 座机: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7.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0736-zb20240958/06|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6区| 服务 | 2024-06-13 22:00 | 2024-06-18 23:00 | 2024-06-20 09:00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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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 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招标项目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5区标段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5区 2.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下表 长途运输业务:业务内容为分区内省份全境往返,现有及未来三年同类型货品运输业务。 分区|货物类型|到达时间要求|2024年预计量(吨) 5区:包含重庆市、四川省全境|泡货|--|72小时|222 重货|铁件|72小时|5576.1 铁件|24小时|7156.2 2.3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如招标方需求变更,可提前终止。 2.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超出下表,单项报价不超出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区域|总价限价(不含税) 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5区|2887926.90元人民币 2.5其他要求: (1)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业务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1区0736-zb20240958/01、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2区0736-zb20240958/02、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3区0736-zb20240958/03、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4区0736-zb20240958/04、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5区0736-zb20240958/05、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6区0736-zb20240958/06、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7区0736-zb20240958/07,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业务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1 0736-zb20240958/08、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2 0736-zb20240958/09、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3 0736-zb20240958/10、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4 0736-zb20240958/11、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5 0736-zb20240958/12、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6 0736-zb20240958/13、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短途-区域7 0736-zb20240958/14,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以上所有标段不限制投标人中标数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户查询(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包含成立当年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业绩要求: 投标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本次开标当日,应具有: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3个运输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其中至少一个项目年度项目金额超过200万元。 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要求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人员要求:物流人员要求:司机(含陪运人员)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物流人员缴纳各项保险,如物流公司未按要求为其雇佣人员缴纳相应保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物流公司承担。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投标方要保证有足够的运输能力承接所投项目,如中标后无法保证业务单位相应运输需求,应按违约处理,承担业务单位所有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3日22:00至2024年06月18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0日0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66-2号 联系人:潘国睿 电话:135-7897-2600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葛鹏飞、汪楠 座机: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7.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0736-zb20240958/05|2024年长春地区物流运输整合项目-长途-5区| 服务 | 2024-06-13 22:00 | 2024-06-18 23:00 | 2024-06-20 09:00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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