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金塘路)新建工程施工(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4-06-14 14:40信息来源: 湖南 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金塘路) 新建工程 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金塘路)新建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 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金塘路)新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天发改审〔2023〕106号)及《关于调整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金塘路)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株天发改审〔2024〕6号 ) ,项目业主为 株洲市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株洲市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详见本章第1.2.3条 ,项目总投资为 917.65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为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金塘路)新建工程施工(第二次) ; 1.2.2建设地点: 位于株洲市天元区 ; 1.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东起新马西路,西至金塘路,起止桩号为k0 900至k1 075.575,全长约200m, 标准路幅宽28.0m,设计车速50km/h, 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建安工程费约620万元。 1.2.4 标段划分: 划分为1个标段 ; 1.3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天 (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4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 内容的施工 ,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 1.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 1.6保修要求: 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 本次招标 1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投标截止前 1825 天内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 在 300 万元及以上的 市政道路 工程施工项目 。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4〕2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综合评估法(1);1综合评估法(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09:00分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 市政工程 —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市政工程 —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8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网站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9.特别提示 9.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的要求编制。 9.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再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现有围标串标嫌疑或显失公平等问题的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履约担保 9.3.1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供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履约保函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9.3.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加上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合同金额差额部分的50%。 9.3.3履约担保的形式: (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采用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 (3)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保函。 (4)担保责任期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且在项目竣工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9.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7至14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保函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9.3.5履约担保机构不按建设单位依约提出的索赔时限履行担保赔偿责任的,建设单位将及时通过诉讼追偿并采取相应诉讼保全措施,依法落实履约担保责任。 9.3.6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时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资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如出现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工期违约超过关键节点工期的按合同约定罚处工期违约金,其中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内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全部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因建设单位责任延误工期的,需进行工期延误签证,不计算在承包人延期内。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总工期,且建设单位应付工程款超过保函额度的,可以协商提前退回保函,由欠付工程款中与保函同等额度的资金为后期承包单位履约进行担保。 9.4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若中标,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9.5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qq:3562613576,tel:0731-28101310。 9.7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10.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株洲市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3楼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731-2866578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 周冬连 张勤 陈澜月 郑鑫雨 电 话: 0731-22885223 18673330767 电子邮件: hnwd88888@163.com 附件1: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 施工节点 | 工期 1 | 路基土石方工程 | 开工后35日历天 2 | 雨污管线工程及水稳层 | 50天,累计85日历天 3 | 沥青路面、行道及附属工程 | 35天,累计120日历天 合计 | 120日历天 要求: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关键节点工期承诺,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可以少于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但须确保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节点工期一致。 4、投标文件中承诺关键节点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 附件2:履约保函意向书 履约保函意向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 (招标项目及标段)施工招标投标,若 ( 投标人名称)中标,经我行审批通过后,我方愿意为 (投标人名称)出具“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9.3条”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银行单位):(盖单位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查询联系人: 年 月 日 说明:1.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所在地”含相应的地级市及其所辖县、市、区。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承 诺 书 至: 项目招标人: 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我公司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等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 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x4400000030000ana001 潮州市金山大桥专项养护维修工程(二期) 潮州市金山大桥专项养护维修工程(二期) 2024-06-03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潮州市城区桥梁管养中心 潮州市城区桥梁管养中心 曾欣旭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2109-445100-04-01-280139 投资项目名称|潮州市金山大桥专项养护维修工程(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潮州市金山大桥专项养护维修工程(二期) 标段(包)名称|潮州市金山大桥专项养护维修工程(二期) 公示名称|潮州市金山大桥专项养护维修工程(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2024-05-29 09:30:00 评标情况|经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按照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的有序排列,推荐中标人的排序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标得分:20.0分 商务标得分:50.0分 投标报价得分:28.88分 综合得分:98.88分,投标报价 10175981.68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技术标得分:18.0分 商务标得分:42.0分 投标报价得分:29.37分, 综合得分:89.37分,投标报价9780829.85元;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交特种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标得分:18.0分 商务标得分:42.0分 投标报价得分:28.76分 综合得分:88.76分,投标报价9575839.71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候选人代码|排名|投标报价(元)|费率(%)|质量|工期(交货期)|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评标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91420100177685789e|1|10175981.68| |合格|155日历天|资格情况:投标人名称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 38 号 邮政编码 430050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雷玉婷 电 话 15071165175 传 真 027-87422847 网 址 http://www.ztmbec.com/ 组织结构 附表后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张敏 技术职称 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 电话 027- 84596729 技术负责人 姓名 周功建 技术职称 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 电话 027- 84596151 成立时间 2001 年 04 月 20 日 员工总人数:16864 人 企业资质等 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 级;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 包壹级;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 其中 项目经理 469 人 级;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壹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 包壹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 包壹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壹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壹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 平移)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 承包不分等级; 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 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营业执照号 91420100177685789e 高级职称人员 1139 人 注册资金 427845.26(万元) 中级职称人员 3306 人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大桥支行 初级职称人员 4219 人 账号 42001218074050001390 技 工 7731 人 经营范围 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 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测绘;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 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业绩情况:1 牛角沱大桥 大修整治应 急抢险工程 2020 年 8 月 31 日 9845.615 663 承包范围及内容:重庆市牛角沱大桥全长 625.71 米,正桥为( 68 80 88 80 68)米五跨连续钢桁 梁桥,南岸引桥为 1 孔 22 米简支梁,北岸引桥 为 7 孔约 23 米简支梁。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所 示范围内的正桥桥墩基础加固防护、支座维 护、钢桁梁涂装、钢桁梁部分构件加固(含铆钉 结构更换)、行车道板改造,引桥结构缺陷处理 及防护、支座维护、主梁补强、u 型装饰梁拆 除,桥面铺装改造、人行道及栏杆更换、伸缩 装置更换、照明系统更新、桥面排水系统更 新、桥头建筑出新、增设交通监控系统、增设 健康监测系统、检修系统改造等,包括场内外交 通组织及水上交通组织等。 重庆市城 投路桥管 理有限公 司 满足加分条 件 1.市政 公用工程桥 梁维修加固 施工项目 2 南京市城市 桥梁独柱墩 加固改造项 目 2021 年 1 月 26 日 3025.080 037 对 20 座市属独柱墩桥梁进行加固改造,主要内 容包括增设防倾覆抗拉拨装置、增设钢盖梁和 双支座、原有支座更换及挡垫块病害处理等。 南京市市 政工程管 理处建设 发展有限 公司 满足加分条 件 1.市政 公用工程桥 梁维修加固 施工项目 3 白沙洲长江 大桥武昌侧 6#7#8#墩防 治工程 2019 年 1 月 11 日 8594.178 939 白沙洲长江大桥全长 3586.38 米。武汉白沙洲 长江大桥为双塔双索面钢箱梁桥与预应力混凝 土箱梁组合的斜拉桥,最大跨度为 618 米。为保 障桥梁使用安全,本工程主要对白沙洲长江大 桥武昌侧 6#7#8#墩基础进行维修加固和防冲刷 处理;新增 9#墩整治及周边洲体恢复工程施 工。工程内容包括:白沙洲长江大桥武昌侧 6#7# 8#墩防治工程桥墩基础病害防治措施为既有承 台四周加桩、增设承台。 武汉市城 市路桥收 费管理中 心 满足加分条 件 1.市政 公用工程桥 梁维修加固 施工项目; 2.水下桩基 维修工程 4 深圳湾公路 大桥(深圳 侧)维修加 固工程 2022 年 4 月 1 日 11885.19 5978 深圳湾西部通道海湾公路大桥全长 5545 米,通 航孔桥结构形式为独塔单索面全焊接加劲钢|技术标得分:20.0分 商务标得分:50.0分 投标报价得分:28.88分 综合得分:98.88分|王亚龙|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鄂1422019202003931,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注册号:2020031645业绩:2013.07- 2014.09 枝城长江大桥公路桥维修加固工程 桥梁工程 师 宜都市公路管理局 / 0717-6083964 2015.02- 2019.01 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加固改造涉铁工程 jqgsa 标段 工程管理 部部长 南昌铁路局京九电 气化改造工程建设 指挥部/0791- 87023419 2019.10- 2021.07 三峡枢纽白洋港疏港铁路工程设计采购 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副经 理 宜昌市交通投资有 限公司/0717- 6346312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91440000231129768u|2|9780829.85| |合格|180日历天|资格情况:投标人名称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东环路106号502 邮政编码 511450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秋霞 电话 020-38905361 传真 020-39219128 网址 http://www.gylq.com/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王穗青 技术职称 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 电话 020-38904428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杨永恒 技术职称 路桥高级工程师 电话 020-38907317 成立时间 1997年5月27日 员工总人数::2360人 企业资质等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 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特种工程(结 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航道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 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其中 项目经理 251人 营业执照号 91440000231129768u 高级职称人员 199人 注册资金 100100万元 中级职称人员 590人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 支行 初级职称人员 291人 账号 3602064719200220866 技工 583人 13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企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 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五金产品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五金产品批发; 水泥制品制造;土地使用权租赁;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金属结构制造;招投标代理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交通及公 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 表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物业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涂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住宅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物拆除作业(爆业绩情况:1,东南西环东圃互通立交南主线桥等2座四类桥梁加固维修工程,合同价:5740.7505万元;2,2021年汕湛高速揭博段琴口大桥水中桩基处治工程,合同价:159.3639万元;3,二广高速2021年水中桩基病害维修工程施工,合同价:74.3000万元;4,s32(西部沿海高速)台山段镇海湾大桥水中桩墩位防腐工程,合同价:68.8206万元。|技术标得分:18.0分 商务标得分:42.0分 投标报价得分:29.37分 综合得分:89.37分|王盛镇|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号:粤1442006200807816业绩:2021~2023 国道 g240(保台线)k2549 136 三水二桥 维修加固工程 项目经理 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 中交特种工程有限公司|91420106755119915a|3|9575839.71| |合格|180日历天|资格情况:投标人名称 中交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昌区小洪山东区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a 座a单元21层2101-2104号 邮政编码 430071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邱林 电话 13409964988 传 真 027-87262023 网 址 http://www.ccccset.com/ 组织结构 我公司由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100%全额出资组建,下设13个部门, 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澳门凯发的文化部、工会办公室)、人 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经营管理部、财务部、资产运营管理 中心(董事会办公室、企业发展部、法律事务部)、生产部(项目管理部、物 资设备管理部、技术质量部、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管理部)、安全管理部、 咨询设计研究院、市场开发中心、海外事业部、环保事业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曾松亭 技术职称 高级工程师 电话 027-87261893 技术负责人 姓名 吴俊明 技术职称 教授级工程师 电话 027-87263607 成立时间 2003年11月27日 员工总人数:324 企业资质等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其中 项目经理 50 营业执照号 91420106755119915a 高级职称人员 61 注册资金 30000万元 中级职称人员 100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直支行 初级职称人员 51 账号 559957541473 技 工 62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 包,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 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 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备注 2023年3月9日我单位名称由“武汉二航路桥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 中交特种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情况:项目名称 1、合肥市市政桥梁独柱墩安全隐患消缺工程 项目所在地 合肥市 发包人名称 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发包人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徽州大道273号 发包人电话 0551-2678464 合同价格 2539.26268万元 开工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竣工日期 2022年11月17日;项目名称 2、襄阳汉江大桥公路桥加固维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 襄阳市 发包人名称 襄阳市汉江大桥养护管理中心 发包人地址 襄阳市襄城区滨江路与卧龙大桥交汇处西侧路南 发包人电话 0710-3511687 合同价格 1426.910226万元 开工日期 2022年7月12日 竣工日期 2023年3月29日;项目名称 3、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桥梁维修处治工程项目2019-ggzxqlwx-1标段 项目所在地 南京市 发包人名称 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发包人地址 南京市江苏路60-1号 发包人电话 025-83277203 合同价格 838.0018万元 开工日期 2019年11月25日 竣工日期 2020年12月15日;项目名称 4、团风县s343上巴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项目所在地 黄冈市 发包人名称 团风县公路管理局 发包人地址 黄冈市团风县团风大道35号 发包人电话 0713-6150948 合同价格 1387.1018万元 开工日期 2019年11月23日 竣工日期 2020年11月20日|技术标得分:18.0分 商务标得分:42.0分 投标报价得分:28.76分 综合得分:88.76分|李双|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号:鄂1422017201828008业绩:无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潮州市城区桥梁管养中心|办公地址| 潮州市城区桥梁管养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曾欣旭|联系电话| 1382837160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8-2393326 联系地址|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开始时间|2024-05-31 00:00:00|公示结束日期|2024-06-02 23:59:59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嘉汽车制造(成都)有限公司2023沃尔沃汽车成都工厂光伏项目第二标段车棚钢结构及基础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嘉汽车制造(成都)有限公司2023沃尔沃汽车成都工厂光伏项目第二标段车棚钢结构及基础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嘉汽车制造(成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立项的批复(爱众工技〔2023〕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正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368号沃尔沃汽车成都工厂。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沃尔沃成都工程内成品停车场13600m2、员工停车场2800m2范围内建设钢结构车棚(包含彩钢瓦)及地基基础。 2.4计划工期:27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2.6 其他要求:现场施工必须满足业主方、招标人的制度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2、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信誉要求 (1)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过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列入上述任一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证明材料:需提供开标前31天内网站截图。)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案例累计不超过10项;(证明材料:需提供开标前31天内企查查网站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9日9 时00分-12时00分至15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持单位介绍信在广安市广安区红苹路179号进行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4《介绍信(格式)》格式自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 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5.2 递交 投标文件 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 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在投标地点开启。 5.4投标 地点: 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广安市广安区红苹路179号2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上发布。 7.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368号沃尔沃汽车成都工厂经贸大街北段261号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40824824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正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红苹路179号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余 先生 电 话: 1818180090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 05 月 22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注: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项目概况 某部加油系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0层10g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djak-g1008 项目名称:某部加油系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预算金额:2839.6279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39.6279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某部加油系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项目编号:2024-jldjak-g1008 3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 4项目概况;(1)新建消耗库加油泵棚单元、消耗库至停机坪输送管路单元、加油单元、回油单元、机坪管网存油循环单元;(2)与上述工程配套的工艺、自控、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建筑结构、防腐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方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5招标范围: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现行国家、省市及军队有关使用功能、标准规范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和施工的以下内容: (1)设计:设计内容包括该项目建设方案的优化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配套服务等。 (2)施工:施工内容包含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安装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及调试。 6最高限价:人民币28396279.46元。 7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8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0层10g室 方式: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 (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2、报名方式:以现场递交报名资料为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0层10g室。 另外,请参与报名的公司将报名资料电子邮件至250142174@qq.com(留存、留痕,不作为报名依据),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名地区 公司名称。 3、投标人报名时应出示以下材料(以下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有效):(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满足本项目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3.3,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保密承诺书原件。 4、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均视为未成功报名。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0层10g室,现场获取。 注:联合体协议书及保密承诺书模版投标人按以下链接和提取码自行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d6zm2y3jzqz1ss6w4gtlg 提取码:r79i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宿迁市(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来(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三表一附注及盖章页,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施工资质: a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b须同时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或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或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设计资质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b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 c石油天然气行业(管道输送、油气库)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为联合体,须提交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施工协议书,并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协议范本附后);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部队或本行业油气储运工程三个及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如类似业绩是含在其他工程项目中,还需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出具的相应证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石油化工),且必须具备建安b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并提供近半年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资质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部队或本行业油气储运工程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部队或本行业油气储运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如类似业绩是含在其他工程项目中,还需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出具的相应证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管理机构: (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 符合5条要求。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2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注册化工工程师;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部队或本行业油气储运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符合5条要求。 4投标人还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 23 年 11 月-20 24 年 4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还需提供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类似业绩是含在其他工程项目中,还需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出具的相应证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7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所有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提供承担风险的承诺,包括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地质变化和自然灾害的风险,窝工和抢工的风险等。(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提供对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提供对接收建设单位资金监管的承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0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裁判文书网等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材料必须能体现下列要求):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近3年(截止开标时间)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的记录(提供军队采购网https ://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查询页面截图)。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不接受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投标。 13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4如施工单位自身不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贰级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保密资质,该工程配套的自控及信息化系统须专业分包给具备上述保密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 二、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诚信街22号14楼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张浩 电 话:13951832384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000132878 10.1问题质疑受理人员和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人员:代理机构张先生(质疑),联系电话:13951832384 10.2投诉及纪检监督人员和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何先生(投诉),联系电话:18921553255(上级纪检负责人) 周先生(投诉),联系电话:18951267431(本级纪检负责人) 项先生(投诉),联系电话:18000131389(本级纪检业务负责人) 10.3招标文件内容质疑受理人员: 王先生(质疑),联系电话:18936360012(上级业务负责人) 李先生(质疑),联系电话:18000132666(本级业务负责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李先生18000132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诚信街22号14楼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张浩13951832384 3.项目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浩 电 话: 13951832384
石家庄市元氏县滨河南路东延与京广铁路及107国道互通立交工程涉铁部分施工及铁路四电拆改防护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0 17:25信息来源: 河北 石家庄市元氏县滨河南路东延与京广铁路及107国道互通立交工程涉铁部分施工及铁路四电拆改防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元氏县滨河南路东延与京广铁路及107国道互通立交工程涉铁部分施工及铁路四电拆改防护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3]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元氏县滨河南路东延与京广铁路及107国道互通立交工程涉铁部分施工及铁路四电拆改防护 (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起点位于现状滨河南路与昌盛街交叉口,东侧与京广铁路和107国道交叉,采用上跨桥形式跨越京广铁路和107国道,与107国道连接采用全互通立交形式,四个互通立交匝道均布置于京广铁路东侧。滨河南路东延道路标 准横断面宽度44.5m,采用双向六车道和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形式,主线设计速度6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滨河南 路东延主线设计全长1080m,匝道设计全长2127.834m。建设内容包括滨河南路东延主线及a、b、c、d四个匝道范围内的道路 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107国道临时改移、铁路四电设备拆改防护等。 (3)工程地点:元氏县主城区北部,县劳动公园东侧。 (4)工期:40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查询结果为准);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89668589,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5、受理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李海天,联系电话:0311-69020345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5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5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跨铁路桥施工项目业绩。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实行“分散”式不见面独立评审政策,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监督单位:元氏县行政审批局。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元氏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1 00:00至2024-05-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元氏县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锦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元氏县蟠龙路8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师范大学科技楼b座8楼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李少彬 |联系人:|李海天 电话:| 0311-84623198 |电话:|0311-69020345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ebeijinlin2013@1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祥支行 账号:| / |账号:|626775862
石家庄市元氏县滨河南路东延与京广铁路及107国道互通立交工程涉铁部分施工及铁路四电拆改防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元氏县滨河南路东延与京广铁路及107国道互通立交工程涉铁部分施工及铁路四电拆改防护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3]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元氏县滨河南路东延与京广铁路及107国道互通立交工程涉铁部分施工及铁路四电拆改防护 (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起点位于现状滨河南路与昌盛街交叉口,东侧与京广铁路和107国道交叉,采用上跨桥形式跨越京广铁路和107国道,与107国道连接采用全互通立交形式,四个互通立交匝道均布置于京广铁路东侧。滨河南路东延道路标 准横断面宽度44.5m,采用双向六车道和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形式,主线设计速度6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滨河南 路东延主线设计全长1080m,匝道设计全长2127.834m。建设内容包括滨河南路东延主线及a、b、c、d四个匝道范围内的道路 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107国道临时改移、铁路四电设备拆改防护等。 (3)工程地点:元氏县主城区北部,县劳动公园东侧。 (4)工期:40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查询结果为准);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89668589,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5、受理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李海天,联系电话:0311-69020345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5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5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跨铁路桥施工项目业绩。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实行“分散”式不见面独立评审政策。监督单位:元氏县行政审批局。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元氏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1 00:00至2024-05-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元氏县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锦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元氏县蟠龙路8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师范大学科技楼b座8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少彬 联系人: 李海天 电话: 0311-84623198 电话: 0311-6902034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ebeijinlin2013@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祥支行 账号: / 账号: 626775862 |招标人:| 元氏县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锦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元氏县蟠龙路8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师范大学科技楼b座8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少彬 |联系人:| 李海天 |电话:| 0311-84623198 |电话:| 0311-6902034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ebeijinlin2013@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祥支行 |账号:| / |账号:| 626775862 【关闭】【打印】
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金塘路)新建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4-05-15 15:25信息来源: 湖南 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 - 金塘路)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 - 金塘路)新建工程 , 项 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 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 - 金塘路)新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株天发改审〔2023〕106号)及《关于调整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金塘路)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株天发改审〔 2024〕6号 ) , 项目业主为 株洲市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人为 株洲市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详见本章第 1.2.3 条 ,项目总投资为 917.65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为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新马南路延伸段(新马西路 - 金塘路)新建工程施工 ; 1.2.2 建设地点: 位于株洲市天元区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 东起新马西路, 西 至金塘路 ,起止桩号为 k0 900至k1 075.575 ,全长 约 200m, 标准路幅宽28.0m , 设计车速 50km/h, 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 ,建安工程费约 620万元 。 1.2.4 标段划分: 划分为 1个标段 ; 1. 3 工期要求: 总工期 120 天 (日历日 ,下同 ) ;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 1.4 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 内容的施工 ,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 1. 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 1.6 保修要求: 根据国务院令第 279 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资格 且无在建工程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且无在建工程 ; 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 不得 进行变更撤换; 2.5 本次招标 c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要求, ▇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 投标截止前 1825 天内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 在 300 万元及以上的 市政道路 工程施工项目 。 2. 8 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 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 以及 未在 “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 具体要求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 〔 2024 〕 2 号 文件规定的 :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c 综合评估法 ( 1 ) ; c 综合评估法 ( 2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 09 : 00 分 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zzzyjy.cn/ )“工程建设— 市政工程 —招标 / 资审 公告 —附件”进行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5.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工程建设— 市政工程 —答疑 / 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 、 招标答疑、补充通知 的发布情况。 5.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 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 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7 日上午 09:00 (北京时间) 。请投标人登录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网站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 。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 “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 : //www.zzzyjy.cn ) 上发布 。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31-28686070 。 9. 特别提示 9.1 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 2021 〕 17 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 株政办发〔 2024 〕 2 号 )的要求编制。 9.2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再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现有围标串标嫌疑或显失公平等问题的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履约担保 9.3 .1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供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履约保函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9.3 .2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 比 最高投标限价的 降 价幅度不超过 10% 的,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 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 10% 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加上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合同金额差额部分的 50% 。 9.3 .3 履约担保 的 形式: ( 1 )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 10% 的, 采用 银行保函 。 ( 2 ) 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 10% 的,中标金额的 10% 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 超过 10% 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 ( 3 )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保函。 ( 4 ) 担保责任期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且在项目竣工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 9.3.4 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 日内。( 7 至 14 个工作 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保函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 2024 〕 2 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9.3.5 履约担保机构不按建设单位依约提出的索赔时限履行担保赔偿责任的,建设单位将及时通过诉讼追偿并采取相应诉讼保全措施,依法落实履约担保责任。 9.3.6 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 1 ) 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 15 日内开工, 非不可抗力原因不 按时 开工 的,发包人有权 单方面 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 10 日 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 资金 不予退还 , 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 ( 2 )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 和总工期要求 完成 工程建设 ,如出现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工期违约超过关键节点工期的按合同约定罚处工期违约金, 其中 超过关键节点工期 10 日内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0.5% 计 取 ;工期违约累计达 10 至 20 日的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1% 计 取 ;工期违约累计超过 20 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2% 计 取 ;工期违约累计超过 30 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全部履约担保 金 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 按 合同约定的 价格 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 缺陷 责任 。 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 ( 3 )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 20 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 也 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 20 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 并 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因建设单位责任延误工期的,需进行工期延误签证,不计算在承包人延期内。 ( 4 )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总工期,且建设单位应付工程款超过保函额度的,可以协商提前退回保函,由欠付工程款中与保函同等额度的资金为后期承包单位履约进行担保 。 9.4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 5 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 , 若中标,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9.5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 9.6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qq : 3562613576 , tel : 0731-28101310 。 9.7 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 10.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株洲市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 1 号高新大厦 3 楼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731-2866578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 联 系 人: 周冬连 张勤 陈澜月 郑鑫雨 电 话: 0731-22885223 18673330767 电子邮件: hnwd88888@163.com 附件 1: 施工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 施工节点 | 工期 1 | 路基土石方工程 | 开工后35日历天 2 | 雨污管线工程及水稳层 | 50天,累计85日历天 3 | 沥青路面、行道及附属工程 | 35天,累计120日历天 合计 | 120日历天 要求 :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关键节点工期承诺,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可以少于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但须确保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节点工期一致。 4、投标文件中承诺关键节点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 附件 2 :履约保函意向书 履约保函意向书 (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 作为招标人组织 的 ( 招标项目及标段 ) 施工 招标投标,若 ( 投标人名称)中标,我方愿意为 (投标人名称) 出具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9.3条”约定的 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银行单位): ( 盖单位章 )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查询联系人: 年 月 日 说明: 1. 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所在地”含相应的地级市及其所辖县、市、区。 附件 3:投标人承诺书 承 诺 书 至: 项目招标人 : 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 ( 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 、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 ( 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 。 我公司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等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 特此郑重承诺 ! 承诺人 : ( 加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x4400000030000b33001 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承包 2024-05-11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01ma5akj3t2m 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 陈工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1110105801724279r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单元 梁工、罗工 公开开标 20240527093000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108-440100-04-01-846848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承包|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迳口中学以北,流溪河右干渠以南,机场北进场路以东,桑梓南路以西。 资金来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前期费用经费|资金来源构成|全部来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前期费用经费 招标范围及规模|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现场现状条件及相关资料,对本工程设计及施工,按照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内容完成该区信号覆盖工作,并完成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交接配合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及最终验收、正常运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移动通信无线室内覆盖系统及其配套设施信息化建设服务,包括:室内信号覆盖系统设计、线缆敷设、设备安装、检测调试;保证投入的通信设施能满足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共建共享,满足协议区内的通信需求。(2)按照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行政部门验收要求,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信号覆盖工程相关检测验收,并移交工程备案证明等事宜。(3)包括但不限于协调组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基站、配套设施建设及三网信源接入事宜。(4)其他工作:合同及需求书约定的其他工作。 招标内容|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已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财政局以穗空港经财〔202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前期费用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承包2.2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迳口中学以北,流溪河右干渠以南,机场北进场路以东,桑梓南路以西。2.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96038.8m2。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114614.53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暂定2024年6月1日开工。2.5招标范围2.5.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2.5.2招标内容: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现场现状条件及相关资料,对本工程设计及施工,按照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内容完成该区信号覆盖工作,并完成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交接配合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及最终验收、正常运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移动通信无线室内覆盖系统及其配套设施信息化建设服务,包括:室内信号覆盖系统设计、线缆敷设、设备安装、检测调试;保证投入的通信设施能满足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共建共享,满足协议区内的通信需求。(2)按照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行政部门验收要求,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信号覆盖工程相关检测验收,并移交工程备案证明等事宜。(3)包括但不限于协调组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基站、配套设施建设及三网信源接入事宜。(4)其他工作:合同及需求书约定的其他工作。2.7服务范围:中标人按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本服务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开展相关服务,在本项目所有楼栋和区域内实现5g移动通信无线室内覆盖,根据招标人的需求提供室分信号覆盖服务,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提供信号覆盖服务的范围,提供深化设计方案、提供信号覆盖服务所需要的设备和材料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各专业协调及配合服务、包验收移交及相关保修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售后服务。根据穗通〔2023〕4号文规定,广州市建筑物配套建设5g无线室内覆盖基础设施工程由信号源和分布系统组成,其建设界面划分规定如下截图所示,本项目界面划分按文件规定执行。系统组成:广州市建筑物配套建设 5g 无线室内覆盖基础设施工程由信号源和分布系统组成。1)信号源为不同网络的各种基站设备或接入点设备,由基础电信运营商建设。2)相关配套、机房空间、红线内管道、室内覆盖分布系统由建筑建设方建设。(注:分布系统包括天线、馈线、光纤、功分器、耦合器、馈线接头、电源线、电表箱、地线、地排等)。3)应预留确定的符合要求的设备安装位置,提供能到各基础电信运营商主干光缆的接入光纤线路,提供能够实现供电局直供电的供电环境,提供符合要求的接地环境。2.6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3.4.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2)的资质:(1)施工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通信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行业(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或以上)专项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2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 _313722 0.html)确定。3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3.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通信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备案的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业务范围满足上述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3.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即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即2024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缴纳。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评审指标,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3.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2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4.1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4.4.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等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jzt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处罚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存在行贿情形的: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8.其他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8.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8.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8.4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8.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拟报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6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8.7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8.8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如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经核查后发现中标人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或不符合任职数量规定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9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8.10关于异议及投诉(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9.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1)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66886618联系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工、罗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转857/810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0-66886618(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66886656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一、本公司承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企业公章)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人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按要求签字即可。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
x4400000030000b33002 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承包 2024-05-13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01ma5akj3t2m 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 陈工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1110105801724279r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单元 梁工、罗工 公开开标 20240527093000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108-440100-04-01-846848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承包|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迳口中学以北,流溪河右干渠以南,机场北进场路以东,桑梓南路以西。 资金来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前期费用经费|资金来源构成|全部来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前期费用经费 招标范围及规模|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现场现状条件及相关资料,对本工程设计及施工,按照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内容完成该区信号覆盖工作,并完成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交接配合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及最终验收、正常运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移动通信无线室内覆盖系统及其配套设施信息化建设服务,包括:室内信号覆盖系统设计、线缆敷设、设备安装、检测调试;保证投入的通信设施能满足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共建共享,满足协议区内的通信需求。(2)按照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行政部门验收要求,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信号覆盖工程相关检测验收,并移交工程备案证明等事宜。(3)包括但不限于协调组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基站、配套设施建设及三网信源接入事宜。(4)其他工作:合同及需求书约定的其他工作。 招标内容|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已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财政局以穗空港经财〔202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前期费用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承包2.2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迳口中学以北,流溪河右干渠以南,机场北进场路以东,桑梓南路以西。2.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96038.8m2。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5g室内分布系统信号覆盖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114614.53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暂定2024年6月1日开工。2.5招标范围2.5.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2.5.2招标内容: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现场现状条件及相关资料,对本工程设计及施工,按照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内容完成该区信号覆盖工作,并完成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交接配合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及最终验收、正常运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移动通信无线室内覆盖系统及其配套设施信息化建设服务,包括:室内信号覆盖系统设计、线缆敷设、设备安装、检测调试;保证投入的通信设施能满足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共建共享,满足协议区内的通信需求。(2)按照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行政部门验收要求,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信号覆盖工程相关检测验收,并移交工程备案证明等事宜。(3)包括但不限于协调组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基站、配套设施建设及三网信源接入事宜。(4)其他工作:合同及需求书约定的其他工作。2.7服务范围:中标人按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本服务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开展相关服务,在本项目所有楼栋和区域内实现5g移动通信无线室内覆盖,根据招标人的需求提供室分信号覆盖服务,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提供信号覆盖服务的范围,提供深化设计方案、提供信号覆盖服务所需要的设备和材料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各专业协调及配合服务、包验收移交及相关保修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售后服务。根据穗通〔2023〕4号文规定,广州市建筑物配套建设5g无线室内覆盖基础设施工程由信号源和分布系统组成,其建设界面划分规定如下截图所示,本项目界面划分按文件规定执行。系统组成:广州市建筑物配套建设 5g 无线室内覆盖基础设施工程由信号源和分布系统组成。1)信号源为不同网络的各种基站设备或接入点设备,由基础电信运营商建设。2)相关配套、机房空间、红线内管道、室内覆盖分布系统由建筑建设方建设。(注:分布系统包括天线、馈线、光纤、功分器、耦合器、馈线接头、电源线、电表箱、地线、地排等)。3)应预留确定的符合要求的设备安装位置,提供能到各基础电信运营商主干光缆的接入光纤线路,提供能够实现供电局直供电的供电环境,提供符合要求的接地环境。2.6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3.4.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2)的资质:(1)施工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通信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行业(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或以上)专项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2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 _313722 0.html)确定。3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3.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通信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备案的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业务范围满足上述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3.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即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即2024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缴纳。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评审指标,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3.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2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4.1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4.4.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等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jzt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处罚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存在行贿情形的: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8.其他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8.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8.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8.4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8.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拟报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6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8.7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如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经核查后发现中标人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或不符合任职数量规定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8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8.9关于异议及投诉(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9.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1)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66886618联系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工、罗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转857/810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0-66886618(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66886656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一、本公司承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企业公章)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人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按要求签字即可。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
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 2023年8月3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05破申4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龙海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2023)渝05破226号《决定书》,指定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尽快推进重整程序,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利益,现就龙海公司重整事宜,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设立于2007年7月4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址: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宛平路235号,注册资本:42340万人民币,股东陈纯辉,持股80.18%,股东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81%,股东陈克明持股7.96%,股东陈克俊持股0.05%。 主要营范围:重油深加工综合利用(按许可核定事项从事经营);批发、零售:重油、润滑油、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新能源产品、煤炭、矿产品的销售及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石油运输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业情况 龙海公司地处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位于重庆市中心区下游120km长江和乌江汇合口处,占地面积为695014 m2。于2010年1月开始建设,2017年3月建设完成,2017年9月开始试生产,2020年10月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龙海公司是以渣油、燃料油加工为主,生产各类石油化工产品的重油综合利用企业,主要有100万吨原料预处理装置、100万吨/年焦化联合装置、8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精制、15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2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等生产装置及供电、油品储运、环保、消防等相应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副产品为:液化石油气3万吨/年、轻烃10.5万吨/年、柴油59.4万吨/年、硫磺2.0万吨/年、蜡油38万吨/年、焦炭(石油焦)28万吨/年;副产干气(主要成分为甲烷和氢气)6.86万吨/年。 储运罐区设有37台储罐,总储量为371000m3,其中,23000m3的原料油罐5台、20000m3的渣油罐4台、10000m3的蜡油罐8台、2000m3的蜡油罐2台、2000m3的重污油罐2台、10000m3的柴油罐2台、2000m3的轻污油罐2台、10000m3的混合汽柴油罐4台、5000m3的柴油罐2台、5000m3的轻烃罐2台、1000m3的液化气储罐4台。 码头车间设有1#趸船主要用于重油原料卸船进厂,成品油料水运装船;2#趸船主要用于燃料油原料卸船进厂,成品油料水运装船。两个泊位均可停靠3000t(兼顾5000t)级运输船舶,之间可实现船舶过驳作业,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23.2万吨,预计年吞吐量196万吨。 二、资产负债情况 (一)公司审计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对龙海公司的审计,截止2023年8月31日,龙海公司总体的资产总额203,717.82万元,负债总额404,992.1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1,274.30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3年8月31日 账面数 调整数 调整后的数 流动资产 875,213,714.89 -147,595,994.57 727,617,720.32 非流动资产 1,470,376,134.70 -160,815,678.12 1,309,560,456.58 资产总计 2,345,589,849.59 -308,411,672.69 2,037,178,176.90 流动负债 702,397,054.91 3,347,524,149.96 4,049,921,204.87 非流动负债 1,404,072,573.24 -1,404,072,573.24 0.00 负债合计 2,106,469,628.15 1,943,451,576.72 4,049,921,204.87 所有者权益 239,120,221.44 -2,251,863,249.41 -2,012,743,027.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45,589,849.59 -308,411,672.69 2,037,178,176.90 (二)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经重庆谛威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龙海公司的初步评估,截止2023年8月31日,龙海公司资产账面为203,717.82万元,重整评估价值为115,752.59万元,清算价值为51,179.93万元。 具体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重整价值 清算价值 存货 22,116.58 38,287.80 12,404.70 固定资产 121,395.66 59,063.85 29,574.76 无形资产 9,560.38 18,400.94 9,200.47 总计 115,752.59 51,179.93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龙海公司债权人共申报债权458,323.39万元,经管理人审核及公示后,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和预计报人民法院裁定的债权共计407,275.5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优先债权4,265.41万元,有财产的担保债权191,649.05万元,税款债权52,213.62万元,社保债权286.54万元,普通债权141,000.38万元,劣后债权17,860.55万元,管理人核查已公示职工债权2,233.08万元(该金额包含龙海公司代扣代缴部分103.30万元,预计140万元待公示)。 最终债权数额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三、债务人优势 龙海公司重油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为西南地区实施重油深加工综合利用的唯一项目,除龙海公司外,重庆市内无其他成品油生产的化工企业,以往重庆市成品油来源主要是新疆、兰州。加之重庆市地理位置距离成品油资源地远,成品油供应全部依靠管道输送、长江水运、铁路运输等从市外长距离输送,运输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导致重庆市的成品油始终存在一定的供应不稳定风险。 龙海公司重油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填补了重庆产业布局空白,改善了重庆的石油化工产品供应结构,改变了长期以来北油南运的格局,形成了重庆的基础产业;符合重庆市政府规划能源发展的战略方向;是加快库区产业发展、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项目。 四、投资方式及报名条件 (一)投资方式 投资人可选择单种或多种投资方式,综合形成投资合作方案。最终,在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基础上形成最终投资协议,统筹协调推进和完成龙海公司的重整工作,招募投资人具体投资方式范围如下: 1.财务投资 投资人通过借款形式借入资金,按一定比例收取资金利息,借款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lpr两倍。资金使用期限根据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可决定提前分期偿还。 2.股权投资 投资人投入股权转让款作为重整资金,重整资金主要用于龙海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债务清偿,投资人可根据投入资金获得龙海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龙海公司应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清偿债务等。不排除投资人作为龙海公司新股东为龙海公司投融资、引入资源、以股东身份实际经营项目及为重整计划全面履行及清偿承担兜底责任。 3.共同经营投资 投资人以非龙海公司股东身份,参与龙海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并为持续生产、经营、偿债等提供资金、技术、资源等多方面支持,以最终实现重整计划的全面履行。不排除投资人为重整计划全面履行及清偿承担兜底责任。 4.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投资方式 以上投资方式可单选也可组合或投资人认为的其他投资方式,形成具体投资方案。投资人具体投资方案、商务条件,以最终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二)投资人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4.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与其选择的投资方式相对应的资质条件。 5.意向投资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良好。 6.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的;具有其他上下游、供应链等资源背景,对龙海公司重整项目能带来更大支持和帮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意向投资人需接受《委托加工合同》相关约定以及退出机制等。 8.意向投资人需充分了解并接受龙海公司相关资质、设备等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意向投资人可以单独投资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中各意向投资人需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五、报名材料 (一)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应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业绩情况等内容; (二)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四)近三年内的公司财务报表、近一年内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六)载明受托人姓名、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尽调申请书及保密承诺函; (八)其他可以证明意向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组织架构图、审计报告、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历史沿革等); (九)如为联合投资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且需说明各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法人)或本人签名(自然人)。 六、招募流程 (一)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自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向意向投资人发出邀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8时。 (二)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陆份,于2024年5月30日18时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邮寄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或现场交付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若形式审查过程中,管理人认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最长3天的补正期。若逾期仍未补正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报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ffc 8楼 管理人联系人:肖竟13512349641;肖雪15123261507 电子邮箱: 3023430549@qq.com。 (三)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当日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尽调保证金500万元,未按规定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将视为放弃尽调及投资人参选资格。 保证金收款信息: 户 名: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8111 2010 1170 0643 331 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 意向投资人尽调时间不超过30日。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调。 七、重整投资方案的编制及提交要求 (一)竞选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该方案应当符合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并保证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竞选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实施不能设定假设性前提条件,不能使方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细节可与管理人联系。 (二)竞选投资人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和《重整投资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在10日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5000万元(其中尽调保证金500万元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自动丧失参与龙海公司重整后续程序的资格。 (三)管理人将组织债委会、债务人等成立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制定评审规则,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正式《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选,确定入围投资人。 (四)如有多家投资人入围且条件相当的,经评选委员会商议决定,可采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竞价。 具体公开竞价方式以及平台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八、投资人确定 经上述程序选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中选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该中选投资人正式成为龙海石化有限公司投资人。中选投资人所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均将转为重整资金,从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中等额抵扣。 九、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一)尽调完成后未按期出具正式《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尽调保证金。 (二)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投资保证金后,正式评选《重整投资方案》之前,明示放弃的,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均无息退还。 (三)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含备选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于招募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四)中选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或未按约定投入重整资金,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五)如中选投资人在投标中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且严重影响评选委员会对投资人选定的判断的,将取消其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六)管理人未能根据《重整投资方案》与中选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均无息退还。 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十、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投资人以公开方式进行,并接受各方监督。 (二)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地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三)为维持龙海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相关资质办理问题,龙海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发布招募委托加工项目公告,已选定委托加工方在龙海公司破产重整期间进行委托代加工业务。根据委托加工合同,若委托加工方非中选投资人或中选投资人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委托加工方将在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3个月内无条件退出。具体详见《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委托加工项目公告》。 (四)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所述龙海公司的概况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初步审计评估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并非最终数据,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及相关关联人的承诺,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 (五)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报名的投资人。 (六)意向投资人为一家或以上,即视为招募有效。 (七)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