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导出 雅安市天全县2023年河道清淤疏浚项目新场镇丁村村三组堆场内疏浚砂转让 雅安市天全县2023年河道清淤疏浚项目新场镇丁村村三组堆场内疏浚砂转让 gr2024sc1001682 | 20 元/吨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4-06-11 否 | 2024-06-24 否 | 不涉及 1.标的位于雅安市天全县2023年河道清淤疏浚项目新场镇丁村村三组堆场内疏浚砂,本次转让疏浚砂过磅数据为165438.7吨,具体总量以实际挖运为准。 2.本次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0.5元/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3.意向受让方须现场查看标的实际现状,意向方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不影响本次成交。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3547478000。 4.风险提示:受让方应于《疏浚砂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完成疏浚砂的挖运工作。 5.本次转让为整体一次性转让,转让方负责监管计量,受让方负责装载、输运、清理及协调相关事宜。(包含但不限于场内外路的协调架设补偿、恢复、使用费用等) 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其他事项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www.swuee.com)展示;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全县和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25mabp357k88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雅安市 天全县 住所/注册地址 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正西街49号附1号2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术贵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25731603868k 批准单位名称 天全县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 批准日期 2024-05-27 批准文号 天府办〔2024〕收文第489号 |天全县和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91511825mabp357k88|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雅安市 天全县 |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正西街49号附1号2楼|杨术贵| 10,000 万人民币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小型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天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91511825731603868k | 天全县人民政府 | 其他 | 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 | 2024-05-27 | 天府办〔2024〕收文第489号 20 元/吨 一次性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疏浚砂转让合同》。 三、本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天全县和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账号:7527 0120 000 0040 98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解除《疏浚砂转让合同》及取消此次交易。《疏浚砂转让合同》解除及交易取消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账户,由转让方自行处置。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疏浚砂的挖掘以及装载、搬离挖运现场的工作并结清交易价款后,转让方在20日内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因受让方原因视为违约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四、本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货款(成交单价*165438.7吨)至转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8111001013400815510 五、受让方交纳全部交易服务费。该笔交易服务费在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交。(本次交易服务费按照实际结算的吨数收取交易服务费) 六、实际成交价款按照受让方最终运输的总量计算,即成交单价×实际运输总量(实际运输总量以转、受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受双方在确认最终运输总量后,应进行价款结算。若受让方已支付的货款超出最终结算价款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出具的书面文件后将超出部分金额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七、挖运日期截止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开挖和拒不退场,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转让标的价款为不含税价,转让方不出具税票。由受让方缴纳资源税等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一、本次疏浚砂转让均按实际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方对标的物所作的数据、质量等均属参考性意见,不代表转让方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对标的物现状及实际情况均无异议。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物现状、属性等为由拒不签订合同、不完成疏浚砂的转运工作。转让方对所转让疏浚砂总量及质量不作任何的担保,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所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完成后,报名时需上传《现场实物踏勘承诺确认书》,《现场实物踏勘承诺确认书》需自行前往转让方处领取。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范围无异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受让方应自行负责进场的挖掘及运输,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环保地运输作业,严格禁止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受让方在运输全程若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标的物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挖掘、装载、运输工具,不得在标的物场地中出现生产加工设备,或设置筛分和洗选机具等加工设备。 四、受让方须自行负责疏浚砂的运输。运输方案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在获批后运输。运输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五、受让方使用的运输车辆的装载数量应尽量统一。转、受双方对砂石的转让数量以转让方指定区域内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道面上的砂石、垃圾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在挖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意向受让方一旦确认为受让方,必须将指定范围砂石在指定时间内全部清运完毕。一旦中途停止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交纳的预付款、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挖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 十、挖运日期截止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开挖和拒不退场,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灾、政策性调整等)造成疏浚砂处置项目终止的,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应在5个自然日内退场,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不对受让方进行任何赔偿。 十二、其他事宜详见《疏浚砂转让合同》。 不参与 50 万元 —— 2024-06-24 17:00:00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完成疏浚砂运输且转让方书面告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后,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于受让方原因不按时签订《疏浚砂转让合同》,或解除《疏浚砂转让合同》及违反公告内容的,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按定额扣除交易服务费1万元,将剩余部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账户,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12.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披露申请书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疏浚砂合同样本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披露申请书|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疏浚砂合同样本|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苗老师|0835-2320156 周老师|028-86123311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打印 导出 赤不寨电站河段淤积体处置 赤不寨电站河段淤积体处置 gr2024sc1001664 | 18 元/立方米 18元/立方米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4-06-04 否 | 2024-06-11 否 | 不涉及 一、本次转让标的方量以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中的方量为准,方量: 3100m3,转让标的位于茂县赤不苏镇赤不寨,具体位置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二、本次转让标的均由受让方自行在转让方指定范围内进行挖运,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及路的临建、协调、补偿、道路恢复及固定建筑物恢复等费用)。 三、本次转让标的挖运截止时间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7日内(若遇不可抗力、政策性调整及主管部门要求等因素,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备不符合要求、未协调好相关事宜等)造成未能按约定日期内完成运输的,转让方有权扣收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标的联系人:张红波;联系电话:13684390094 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其他事项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www.swuee.com)展示;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茂县羌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23ma62f1bjxn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阿坝州 茂县 住所/注册地址 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第二集中办公区四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红波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茂县茂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23ma63m47x6t 批准单位名称 茂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批准文件类型 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授权对茂县赤不苏河两河口电站与赤不寨电站河段淤积体疏浚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 批准日期 2024-05-22 批准文号 茂国资〔2024〕30号 |茂县羌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1513223ma62f1bjxn|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阿坝州 茂县 |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第二集中办公区四楼|张红波| 10,000 万人民币 | 商务服务业 | 小型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茂县茂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1513223ma63m47x6t | 茂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文件 | 《关于授权对茂县赤不苏河两河口电站与赤不寨电站河段淤积体疏浚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 | 2024-05-22 | 茂国资〔2024〕30号 18 元/立方米 一次性 一、本次交易通过茂县羌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结算。 户 名:茂县羌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茂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85770120000024496 二、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淤积体量(依据水务局提供的《茂县赤不苏河两河口电站与赤不寨电站河段淤积体疏浚项目实施方案》中淤积体方量)*成交单价*10%计算。 三、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后,一次性支付交易总价款,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总价款按成交单价×总方量(依据水务局提供的《茂县赤不苏河两河口电站与赤不寨电站河段淤积体疏浚项目实施方案》中淤积体方量)计算。 四、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淤积体运输工作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西南联交所凭竞价系统确认的最终成交单价为标准×方量×1.5%收取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该笔交易服务费在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交,若有余额,在转、受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由西南联合交易所直接按照原渠道无息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取应付的服务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 一、阿坝州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公司。 二、经营范围内容:土砂石开采、销售。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一、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物的规划数量、质量等存在状况合法性、效力、有无行使权障碍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勘察、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情况,且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利于淤积体转运等工具,不得在标的物场地中出现生产加工设备,或设置筛分和洗选机具等加工设备。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组织机具及车辆运输。运输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及路的临建、协调、补偿、道路恢复及固定建筑物恢复费等,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运输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且应在施工前按规定购买相应保险。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运输,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路面上的洒漏物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转让方及主管部门要求运输,受让方在运输期间对损毁的原有建筑物及道路需自行恢复,验收前完成恢复事宜,如未恢复,若按时限要求未能验收合格,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进场前须向相应部门进行报备,并按要求制作公示牌。 八、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淤积体运输时,须保证当地百姓正常通行。 九、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未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自愿放弃本次交易,并承担违约责任,既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西南联合交易所应收交易服务费后,不予退还,转入出让方账户。 十、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十一、其他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不参与 2 万元 —— 2024-06-11 17:00:00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由西南联合交易所直接按照原渠道无息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赤不苏)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赤不苏)|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终结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网络竞价 云老师|0837-6331996 周老师|028-86123311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打印 导出 雅安市文教新城创意创新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内连砂石转让 标的名称 雅安市文教新城创意创新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内连砂石转让 项目编码 gr2024sc1001357 转让底价 85 元/立方米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5-06 是否联合转让 否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16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1.标的位于雅安市文教新城创意创新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内,本次转让连砂石总量约35000 m3,具体连砂石总量以实际挖运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现场查看标的实际现状,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18808164862。 3.风险提示:受让方应于《连砂石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30 个自然日内完成连砂石的挖运工作。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雅安蜀天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02ma67ue5h7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雅安市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金沙村文教新城前线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彭联伟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雅安市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600mb1a862558 批准单位名称 雅安蜀天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中共雅安蜀天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2023年第16次支委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3-09-28 批准文号 2023年第16次支委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85 元/立方米 价款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一、本次交易通过转让方指定账户进行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连砂石转让合同》。 三、因本次转让连砂石无法计算出总量,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1、受让方应在《连砂石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挖运前)支付首期预付款297.5万元至转让方账户。 2、若挖运量达到35000m3后,项目内仍有余存连砂石,后续产生的价款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总成交价款按照受让方最终挖运的总量计算,即成交单价×实际挖运总量(实际挖运总量以转、受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受双方在确认最终挖运总量后,应进行价款结算。若受让方已支付的预付款超出最终结算价款的,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出具的书面函件后将超出部分金额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4、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按照转、受双方最终确认的总价款进行计算。若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扣除交易服务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挖运日期截止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开挖和拒不退场,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一、本次连砂石转让均按实际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方对标的物所作的数量、质量等数据均属参考性意见,不代表转让方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对标的物现状及实际情况均无异议。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物现状、属性等为由拒不签订合同、不完成连砂石的挖运工作。转让方对所转让连砂石总量及质量不作任何的担保,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所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完成后,报名时需上传《现场实物踏勘承诺确认书》,《现场实物踏勘承诺确认书》需自行前往转让方处领取。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范围无异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受让方应自行负责进场的挖掘及运输,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环保地运输作业,受让方在运输全程若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标的物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挖掘、装载、运输工具,不得在标的物场地中出现生产加工设备,或设置筛分和洗选机具等加工设备。 四、受让方须自行负责连砂石的运输。运输方案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在获批后运输。运输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五、受让方使用的运输车辆的装载数量应尽量统一。转、受双方对砂石的转让数量以转方指定区域内实际采挖数量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道面上的砂石、垃圾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在挖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意向受让方一旦确认为受让方,必须将指定范围砂石在指定时间内全部清运完毕。一旦中途停止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交纳的预付款、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实施运输标的物前需将运输路线、车辆数量、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书面上报雅安蜀天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十、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雅安蜀天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雅安市分行 账号:2035118990010000046744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解除《连砂石转让合同》及取消此次交易。《连砂石转让合同》解除及交易取消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账户,由转让方自行处置。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连砂石的挖掘以及装载、搬离挖运现场的工作并结清交易价款后,转让方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因受让方原因未能如期完成上述事项的,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宜详见《连砂石转让合同》。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5-16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完成连砂石挖运且转让方书面告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后,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于受让方原因不按时签订《连砂石转让合同》,或解除《连砂石转让合同》及违反公告内容的,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按定额扣除交易服务费1万元,将剩余部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账户,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12.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转让合同样本 请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苗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2320156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毅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打印 导出 汶川县威州镇新桥村1组新桥沟泥石流拦挡坝清淤新桥临时堆场 标的名称 汶川县威州镇新桥村1组新桥沟泥石流拦挡坝清淤新桥临时堆场 项目编码 gr2024sc1001340 转让底价 4.17 元/吨 价格说明 汶川县威州镇新桥村1组新桥沟泥石流拦挡坝清淤新桥临时堆场4.17元/吨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29 是否联合转让 否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08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一、本次转让标的物具体方量均以第三方机构测绘数据为准,具体位置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汶川县威州镇新桥村1组新桥沟泥石流拦挡坝清淤新桥临时堆场(以下简称:标的物),共计15853.5立方米,第三方检测平均密度2.16吨/立方米,测算总重量为34244吨(堆场测绘方量*堆场密度)。受让方须按中标单价乘以堆场测算总重量,计算出该标的总货款后,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该标的物为全部一次性买卖,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挖运,有关标的物的状况、方量以转让方移交标的物时的现状和方量为准。转让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转运量超出测算总重量的,按照超出量补齐货款;若最终转运量不足测算总重量的,则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按照按测绘体积整体处置受让方须按中标单价乘以堆场测算总重量,计算出该标的总货款后,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 二、本次转让标的物均由受让方自行在转让方指定范围内挖运、协调相关事宜(协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使用费用等及场地租金)。 三、受让方需在《买卖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汶川县威州镇新桥村1组新桥沟泥石流拦挡坝清淤新桥临时堆场外运工作,含外运、道路修建、磅站安装等相关事宜。在施工期内,若行业主管部门终止挖运工作,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外运量以实际为准。标的物挖运时限到期后,受让方不得再开展任何形式的挖运工作,施工周期内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受让方可书面申请延期并附上相关依据,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或转让方通知为准。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堆场租地费用、挖、装、运设备不符合要求、未协调好相关事宜、未按照环保要求、未做好相关安全施工措施等)造成未能按约定日期完成挖运的,转让方有权扣收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期满后受让方不得再进场转移标的物,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概不退还该标的物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且余下标的物由转让方进行处置。 四、本次竞标采用动态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0.2元或者是0.2元的整数倍。 五、该标的物为全部一次性买卖,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挖运,有关标的物的状况、方量以转让方移交标的物时的现状和方量为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让方实际转运量超出测算总重量的,应按照超出数量补齐货款;若最终转运量不足测算总重量的,则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以上所述测算总重量等于标的物堆场测绘方量*堆场平均密度后的和。 六、标的物联系人:郑莲;联系电话:13990431133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汶川县汶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21ma6btmx57b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阿坝州 汶川县 住所/注册地址 汶川县威州镇桑坪路39号附80-8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向晓波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汶川县羌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21686138310m 批准单位名称 汶川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汶川县羌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13期董事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4-03-27 批准文号 2024年第13期董事会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17 元/吨 价款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一、本次交易通过转让方专用账户结算。 账户名称:汶川县汶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川支行 账 号:51050179710800000473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买卖合同》。 三、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总货款、履约保证金和道路运输清洁费:受让方须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款支付标的物总货款及履约保证金、道路运输清洁费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受让方未在指定期限内按要求支付各款项的,均视为放弃受让资格,转让方将取消受让资格,同时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标的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四、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10万(大写:壹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防止超范围挖运、偷拉盗运受让方在清场完毕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 五、受让方须按0.25元/吨的单价乘以成交堆场的测绘总量计算出总价,一次性向转让方缴纳国道道路运输清洁费(¥:8561元,大写:捌仟伍佰陆拾壹元整),作为国道道路运输清洁所用,确保在挖掘、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卫生状况符合环保要求。 六、如受让方在收到《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并明确其竞得标的后,受让方正常履约并按在规定时限支付完相关款项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凭竞价系统确认的最终成交价为标准×总量(测绘方量*密度)×1.5%收取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该笔交易服务费在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有余额,西南联交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后将原渠道、无息退还给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交。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二、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一、本次转让标的物均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物的规划的数量、质量等存在状况合法性、效力、有无行使权障碍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勘察、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挖掘、运输工具,不得在标的物场地中出现生产加工设备,或设置筛分和洗选机具等加工设备。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组织车辆运输并确定运输车辆数量。运输车辆在运输标的物前,须按转让方要求报备运输车辆并办理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芯片卡),该卡包含车辆基本信息、运输点位和标的信息。 四、按照汶川县道安办要求:运输车辆必须统一安装能接入汶川县智慧砂石监控管理系统监控中心平台的gps,gps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包括:押金620元/辆、租赁费用80元/辆/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网络费用60元/辆/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所有费用一次性支付。该车辆不再汶鼎公司开展砂石运输工作后将拆除gps,若设备无损坏,押金全额退换,若有损坏将扣除设备维修费后退回剩余押金。 五、受让方用于标的物外运的称重地磅必须接入汶川县生态安全智慧管理系统,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运输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使用费用等及场地租金,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且应在运输前按规定购买保险。 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运输,同时对标的物进行运输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路面上的洒漏物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九、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转让方及主管部门挖运、效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时,由受让方继续施工至达到符合要求为准。若按时限要求未能验收合格,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受让方进场前须向行业主管部门、县国资中心、标的物管辖乡镇府等相应部门进行报备,并按汶鼎公司要求制作施工场地公示牌、警示牌。 十一、转让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如受让方在收到《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并明确其竞得标的后未按照要求签订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转让方将取消其受让资格,直接扣收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西交所按照测算总重量(堆场测绘方量*堆场平均密度,因计算后求和)*成交价*1.5%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剩余交易保证金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三、标的物移交后直至整个项目结束期间,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了公共或私人财产损失和损毁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修复和赔偿。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5-08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原渠道、无息退还给受让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买卖合同 请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云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7-6331996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打印 导出 宝兴县五龙大河坝工业区中核城建厂房内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转让 标的名称 宝兴县五龙大河坝工业区中核城建厂房内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转让 项目编码 gr2024sc1001266 转让底价 58 元/吨 价格说明 本次转让标的价款为不含税价,转让方不出具税票。由受让方缴纳资源税等税、费。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19 是否联合转让 否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25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一、交易标的:堆放于宝兴县五龙大河坝工业区中核城建厂房内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司法矿-梦发矿)剩余土石料,具体范围以转让方现场指定为准。 二、标的物数量:约3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计量为准(受让方须将转让方交付的堆放于宝兴县五龙大河坝工业区中核城建厂房内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全部运输完,超出预计转让量部分,转受双方按实际成交单价据实结算,超出部分的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经转受双方计量确认,仍不足预计转让量,则甲方无息退还未到预计转让运量部分的价款。 三、交易标的交付:本次转让标的物所有权在转受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转让方已经全部支付成交价款,具备其中一种情形时均视为转、受双方已经完成交付,转让标的物即变更为受让方所有。 四、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以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转运完毕为止)。 五、标的挂牌单价:58.00元/吨。 六、本次转让标的价款为不含税价,转让方不出具税票。由受让方缴纳资源税等税、费。 七、本次转让为整体一次性转让,转让方仅负责监管,受让方负责装载、运输、协调相关事宜(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使用费用、交通运输等),且应在运输前按规定购买保险。 八、本次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0.5元/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九、项目咨询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3568768000。 项目看标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180005196。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其他事项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www.swuee.com)展示;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宝兴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275796145531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雅安市 宝兴县 住所/注册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顺城街143号1栋4单元2层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孙甫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宝兴县人民政府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890203-3 批准单位名称 宝兴县砂石资源工作领导小组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宝兴县砂石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4-04-16 批准文号 第一期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8 元/吨 价款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 二、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交易价款: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3万吨×实际成交单价)至西南联交所专用账户。 三、《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进场前),受让方须按成交价的10%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即(成交价×10%),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转受双方约定的全部标的运输工作,结清资产转让价款并经转让方验收通过后,转让方在接到受让方提交申请后15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在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交。 五、受让方违反上述相关情形的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主动解除合同,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西南联交所扣除本项目应收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并且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对转让方进行赔偿。 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和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登记、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报名之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看标的。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看标的后,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示附件中下载并签订《现场实物踏勘承诺确认书》,对标的现状等进行确认。意向受让方凭《现场实物踏勘承诺确认书》办理网络报名事宜。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披露的数量、质量等数据均属参考性意见,不代表转让方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的规划的数量、质量等存在状况合法性、效力、有无行使权障碍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勘察、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装载、运输工具,不得在标的物场地中出现生产加工设备,或设置筛分和洗选机具等加工设备。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组织车辆运输标的物。运输前,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确定运输车辆数量,并按规定为所有运输车辆购买保险。在运输标的物时,须规范使用智慧矿山管理平台过磅,确定重量并进行车辆信息采集(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车辆自身重量、驾驶员姓名及车牌号登记等信息),并在《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标的物装车后,需再次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过磅称重,确定实际运输量(过磅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运输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使用费用等。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施工、运输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四、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以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转运完毕为止)。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按主管部门要求调整,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如运输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未协调好相关事宜等)造成未能按约定日期完成运输,则视为受让方主动违约,转让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款,并追究受让方相关违约责任。 五、受让方须在宝兴县内对标的物进行洗选和深加工。若违反本条约定,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运输,同时对标的物进行运输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路面上的洒漏物等应及时清理,若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导致标的物丢失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意向受让方进场前须向县交通局五龙乡政府等相应部门进行报备,制作施工场地公示牌,接受其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九、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十、其他事宜详见《转让合同》《现场踏勘确认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4-25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10.合同样本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11.现场踏勘书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曾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2320156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毅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