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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澄湖护理院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39****9125 发表于 2024-04-24 11:38 81 0 0 0 金澄湖护理院二期地块北至湖滨路,东至平湖瑞园(又为中梁独墅御湖),南至南侧空地,西至清小港河道,本次调查地块面积3724.3平方米。该地块2002年之前,地块大部分区域有农作物种植活动,2002年之后,农作物种植活动减少,2009年-2019年期间,地块内陆续出现活动板房,经人员访谈得知为东侧拆迁队和别墅区建筑工地活动板房,主要用于建筑工人的办公和生活。目前地块内建筑已全部拆除,土地已平整,呈闲置状态。 22023年12月,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建设局委托中苏生态环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单位在第一阶段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初步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了初步采样工作。初步采样调查阶段共布设了4个土壤监测点、4口地下水监测井;采集并送检了18个土壤样品(含2个土壤平行样和4个对照点土壤样品)、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2个底泥和2个地表水样品(含1个底泥平行样和1个地表水平样品),所有样品均送往具有cma认证的苏州汉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分析检测。土壤和底泥测试指标包括:ph、基本项目45项;地下水和地表水检测项目测试了:ph、基本项目45项、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氨氮、挥发性酚类、高锰酸盐指数。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次的初步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如下: 土壤环境质量: ph:本项目地块土壤样品ph范围为7.76~8.39,整体呈中性无明显酸化、碱化;砷、镉,铜、铅、汞、镍在所有样品中均有检出且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在所以样品中均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底泥环境质量: ph:本项目地块沉积物样品ph为8.26,整体呈中性无明显酸化、碱化; 重金属铜、砷、镉、铅、镍均有检出,检出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地下水环境质量: ph:本项目地块地下水ph 7.1-7.2,与对照点ph7.3基本持平,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限值;砷、汞、铜、镍、有不同程度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其对应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限值;常规因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氨氮、挥发性酚类、高锰酸盐指数有不同程度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其对应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与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未检出。 地表水环境质量: ph:本项目地块沉积物样品ph为7.6,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 重金属砷、镍均有检出,检出含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镉、六价铬、铜、铅、汞均未检出; 常规指标、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浓度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 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本地块调查结果与南侧相邻地块调查《平湖瑞园西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告编号:uts200823edi)结果基本一致。 综上,参考相应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中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附件1: 3.2 mb , 下载次数1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后发表评论 0/150 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 139****9125 r1 1/50 项目名称 金澄湖护理院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江苏-苏州-吴中区 公示有效期 2024.04.24 - 2024.05.16 收起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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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县县城供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20:46信息来源: 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聂荣县县城供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37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聂荣县县城供暖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9373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186.14万元,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热源厂锅炉系统改造、换热站改造、新建柴油发电机房及设备购置等。 热源厂:拆除现有3台电极锅炉(蒸汽、水换热),新增3台8mw电极锅炉(承压、水-水换热),一次网循环水泵4台。 换热站:1号站、2号站更换板式换热器。1号站板式换热器2用,无备用;2号站板式换热器2用1备,循环水泵2台(1用1备),换热站柴油发电机房子(4个活动板房);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聂荣县县城供暖升级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2.1设计范围: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以及过程服务工作、及相关设计审查手续的办理;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2.2.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2.2.3采购及安装工程范围:包括清单内所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2.2.4实施过程管理:包含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的审查、审批工作,施工组织计划及方案编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四控六管一协调”(即为: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后期管理;与各相关单位的协调),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民工工资发放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环水保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项目过程及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配合审计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所需的工作、协助、配合。 2.3建设地点:那曲市聂荣县。 2.4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政府一般债券及县级自筹资金,已落实100% 。 2.5建设工期:5 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聂荣县县城供暖升级改造项目: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 epc 总承包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采购资格要求:联合体任意一方经营范围许可须具有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等类似描述;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至少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市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工程epc总承包联合体任一成员(设计或施工)业绩均予以承认),(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4)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 人员: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并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安全员须具备有效上岗证书或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均应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其购买社保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要求须齐全,否则此项评审不能通过。 3.3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 2 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中,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的相关行为记录的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记录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聂荣县县城供暖升级改造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4-12 00:00 -- 2024-04-18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聂荣县县城供暖升级改造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5-06 15: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聂荣县县城供暖升级改造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5-06 15: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各投标单位在开标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畅通,项目进入评审阶段后,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内容如需各投标单位做出解释的,联系不上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供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评标结果负责。 7.2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4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5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6 本项目执行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那曲市房建市政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规定。 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现场不提供原件,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7.7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7.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9本次招标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聂荣县 联 系 人: 扎西 电 话: 18989094466 电子邮件: nierongxianzjj@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龙辰卓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城关区蔡公堂慈觉林雪顿古镇别墅区b1-24号 联 系 人: 谢元勇 电 话: 18076980712 电子邮件: 272957974 @ 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1186.14万元
招采单位:
联系人(1)
代理机构:
联系人(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6 07:30(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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