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晋中市太谷区水秀乡水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太谷区北部新城综合管网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的拆迁安置房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太谷区北部新城综合管网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的拆迁安置房项目 项目编号: sxsy-jztg-024006 项目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永刚 项目联系电话:13703546419 采购单位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中市太谷区水秀乡水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单位地址:晋中市太谷区水秀乡水秀村 采购单位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张永刚 13703546419 代理机构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 18103423354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00号国际能源中心a座 101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建1#、2#、3#三幢住宅楼,1号楼9层36户,2号楼9层36户,3号楼9层54户,地上总建筑面积12732.79平方米,地下室等地下建筑面积176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95.59平方米,共计126户。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工作。 招商合作方式:本项目全部费用均由投资方支付(前期文物勘探、土壤监测、后期的水电暖配套设施等),招商方协助投资方办理相关手续及房屋的销售。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针对本次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00号国际能源中心a座1011号报名,报名费为500元。 二、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太谷区北部新城综合管网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的拆迁安置房项目(项目编号:sxsy-jztg-024006),已由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商方为晋中市太谷区水秀乡水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秀村回迁安置房土地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毕,共占地19.44亩。因村集体资金有限,且为避免村集体新增债务,拆迁安置房以合作招商进行建设,共建126套村集体建设用地楼房,在解决纬十六路回迁安置房后,余下的解决村民宅基地空缺问题。项目配套地下室、车位、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土地为村集体所有,前期筹备费用已由招商方支付,后期投资方需支付招商方这笔费用。本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投资方参与竞标,现进行公开招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333.985700 万元(人民币)
山西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晋中市太谷区水秀乡水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太谷区北部新城综合管网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的拆迁安置房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太谷区北部新城综合管网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的拆迁安置房项目 项目编号: sxsy-jztg-024005 项目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永刚 项目联系电话:13703546419 采购单位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中市太谷区水秀乡水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单位地址:晋中市太谷区水秀乡水秀村 采购单位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张永刚 13703546419 代理机构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 18103423354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00号国际能源中心a座 101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建1#、2#、3#三幢住宅楼,1号楼9层36户,2号楼9层36户,3号楼9层54户,地上总建筑面积12732.79平方米,地下室等地下建筑面积176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95.59平方米,共计126户。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工作。 招商合作方式:本项目全部费用均由投资方支付(前期文物勘探、土壤监测、后期的水电暖配套设施等),招商方协助投资方办理相关手续及房屋的销售。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针对本次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00号国际能源中心a座1011号报名,报名费为500元。 二、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太谷区北部新城综合管网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的拆迁安置房项目(项目编号:sxsy-jztg-024005),已由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商方为晋中市太谷区水秀乡水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秀村回迁安置房土地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毕,共占地19.44亩。因村集体资金有限,且为避免村集体新增债务,拆迁安置房以合作招商进行建设,共建126套村集体建设用地楼房,在解决纬十六路回迁安置房后,余下的解决村民宅基地空缺问题。项目配套地下室、车位、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土地为村集体所有,前期筹备费用已由招商方支付,后期投资方需支付招商方这笔费用。本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投资方参与竞标,现进行公开招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333.985700 万元(人民币)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次拍卖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依据(2023)冀1003执4870号执行裁定书,定于2024年5月28日10时至2024年5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廊坊市开发区芙蓉道北、华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侧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廊坊市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6719号。总面积:10542.6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评估价:7160534元。起拍价:573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标的物现状:该土地已查封,无抵押 注:经与廊坊市经纪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开发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合作局沟通、用地项目建设需符合开发区产业政策要求和环保要求,同时建议竞买人在开发区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如不符合竞买资格,参加拍卖导致无法交付,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 竞买人条件: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须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所有相关规定。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咨询、展示看样:组织统一看样 。(咨询电话:本院已委托廊坊市聚得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电话:18395635535,仅限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四、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 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实际所需缴纳税费数额以办理过户时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 权属异议: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七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 参加竞拍主体: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应当在竞拍前七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主张权利。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6月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爱民道支行,账号:13050170550800000458- 432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咨询电话:15612606669 夏法官 监督电话:0316-2116678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10号 网址:https://sifa.jd.com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暂无修改记录
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招商合作项目 项目公告 受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或“五建集团”)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对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招商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引入合作方,设立运营公司,将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改造升级为酒店业态,运营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一)招商合作项目名称: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招商合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qzzl2024388 (三)基本情况 1.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位于鲤城区新华北路32号,土地面积6499m2,使用权终止日期:2062年9月4日,产权人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建集团)。现状建筑主要由办公楼主楼、两栋附属旧办公楼和其余四栋建筑组成,地上建筑总面积12116m2。其中:主楼为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849m2;东侧附属办公楼为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190m2;西侧旧办公楼为4层石混结构,面积1461m2;沿新华北路三、四层为石混结构,面积640m2;食堂为1层石混结构,面积125m2;开闭所二楼为框架结构,面积165m2;两层配套用房为框架结构,面积305m2,7-9号楼为框架结构,面积381m2。 2.本项目合作经营场所范围: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范围内的建筑,包括上述1.所列,以及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地下停车场、保安室、值班室等配套用房。 3.本项目拟改造为现代精品酒店并开展酒店业务经营。 二、项目合作模式 (一)在“产权不变、业主不变、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下,通过公开招商,采用综合评议方式择优选定本项目的合作方,设立运营公司(选定中选合作方时,五建集团有权选择是否参与投资设立运营公司),营业期限20年。营业期限内,运营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 (二)五建集团参与投资设立运营公司的。 1、本项目由合作方与五建集团共同出资成立一家运营公司,运营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股东均应以现金形式出资,五建集团认缴出资1050万元,持股35%,合作方认缴出资1950万元,持股65%,五建集团与合作方应在《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招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共同注册成立运营公司,合作期限20年,注册资本一次性缴足,合作双方各按持股比例于运营公司注册成立时缴交。若实际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合作双方出资总额应控制在4000万元以内。超出3000万元但不超过4000万元部分投资,由合作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各自股权比例现金缴纳投入,出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运营公司由合作方为主投资、经营、管理,五建集团参股并依《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合作方应对运营公司前三年的业绩作出承诺,未能达到承诺的业绩目标,应承担《合作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运营公司需与五建集团根据《合作协议》中经营场所使用的相关约定,另行签订《经营场所使用协议》。 (三)五建集团不参与投资设立运营公司的。合作方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注册成立运营公司,运营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运营公司的其他注册事项由合作方自行决定,五建集团不参与运营公司组织结构及财务制度的事项。运营公司需与五建集团根据《合作协议》中经营场所使用的相关约定,另行签订《经营场所使用协议》。 (四)资产使用费。运营公司营业期内,应有偿使用项目经营场所及其附属设备、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具体条款详见《合作协议》。合作方承诺对运营公司使用项目经营场所所产生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运营公司运营本项目按照以下标准支付资产使用费:自项目经营场所移交给运营公司(实际交付时间以双方签订的《交付确认书》记载为准)并向后推算9个月免资产使用费装修期(含消防改造)后开始计付。具体资产使用费计算方式如下:资产使用费计付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五年,每月资产使用费不得低于人民币324000元/月,具体年资产使用费由合作申请人在合作申请文件中报价;从第六年开始,年资产使用费递增收取,以每满五年为递增周期,每递增周期的递增率为5%。资产使用费采用月付的方式由运营公司支付给五建集团,收到当月资产使用费后五建集团向运营公司开具等额发票。 若五建集团不参与投资设立运营公司,则运营公司支付给五建集团的资产使用费在基础资产使用费(基础资产使用费由合作申请人在合作申请文件中报价)的基础上,每月资产使用费增加6万元,并以增加6万元后的资产使用费为基数,按前款的递增方式进行递增。 (五)签订《合作协议》后30工作日内,委托方按现状将经营场所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移交给运营公司使用。委托方、合作方对经营场所的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应当场确认并签订《场所交付确认书》,交接确认完毕即视为完成移交工作;若后30工作日内合作方未签订《场所交付确认书》,逾期视为已完成移交工作。 (六)招商项目主要内容和运营模式、项目经营场所、改造建设、装修、消防等特别提示事项、运营公司的组织结构、财务制度的设置及项目退出机制的设置具体详见《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为qzzl2024388)第二章《招商合作项目主要内容》。 三、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本项目意向合作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和专业管理团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无欠税费行为和记录; 5.近三年无失信行为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在“信用中国”及“信用中国(福建)”等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网站(xy.fujian.gov.cn)和银行征信系统的信用查询结果];无欠薪行为和记录; 6.企业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的信用查询结果]; 7.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8.持有自营酒店品牌或经授权许可使用的酒店品牌;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需提交联合体协议)。 (二)若意向合作方以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双方成员均符合以上1至7项,且联合体双方成员至少有一方符合以上第8项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报名时应提供联合体双方成员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负责投资、运营管理本项目的一方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方的责任。(注:本《公开招商文件》所述“意向合作方”、“合作方”及“合作申请人”除特别说明外,均包括联合体双方成员)。联合体中选后,只能以一方参与设立运营公司。未参与设立运营公司的一方,须承诺对参股运营公司的一方的出资义务具有连带责任。 (四)本项目由评议委员会对意向合作方的资格进行审查。意向合作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四、公开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意向合作方,请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至本中心办公地点领取《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为qzzl2024388)。 (二)领取《公开招商文件》的意向合作方、合作申请人及合作方应严格保密获知的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仅为参与本项目招商活动或履行《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招商合作协议》的目的而使用。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遴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的办法,择优确定合作方。 六、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的汇达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7时00分。 (二)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三)交易保证金的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缴交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合作方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意向合作方授权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联合体双方须按照联合体协议合计缴交交易保证金达到人民币800万元。 (四)交易保证金账户: 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至电子邮箱:en8989@qzcq0595.com,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七、公告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9日。 (二)看样及审慎调查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959522922 公告期内,合作申请人若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可书面向委托方申请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但委托方并不义务必须答复或者提供任何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八、合作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合作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30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二)合作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上述时间内到达递交地点,负责递交合作申请文件并填写《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本中心将在收取《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时对合作申请人进行编号,并将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合作申请人编号明确于《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中(一式贰份,本中心、合作申请人各执壹份)。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同时,合作申请人应向本中心提交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联合体协议原件(合作申请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招商活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交易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在上述时间内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或者未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合作申请文件的或者未按文件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或者未向本中心提交上述不需密封资料的经营申请方,其经营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并立即退回。 备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合作申请人单位公章,否则合作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三)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时间截止之前,合作申请人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截止之后合作申请人不得要求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 (四)合作申请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在此期限内,所有合作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若合作申请人成为中选合作方,与委托方签订正式《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招商合作协议》,则其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持续有效。 九、评议会 (一)评议会时间: 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开始评议。 (二)评议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 (三)在评议过程中,合作申请人须准备好与合作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议委员会将要求合作申请人在1小时内到达评议地点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议委员会有权(但不义务)对有疑议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合作申请人的认定。 (四)评议会如只有一个满足资格要求的合作申请人参与,且其最终得分大于或等于70分的,评议委员会可确定该合作申请人为第一合作侯选方。 (五)评议委员会根据评议实际情况做好评议会情况记录并向委托方提交评议报告。 (六)评议委员会经评议,认为所有合作申请文件都不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可以予以否决所有。评议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合作申请文件的,应当在评议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十、评议结束后的相关程序 (一)本中心在本项目评议结束后根据经委托方盖章确认的评议结果在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发布评议结果公告(公告内容为合作候选方的候选排序、合作申请人编号及综合得分)。 (二)委托方对合作候选方的尽职调查:委托方在收到评议报告后,将按照合作候选方的排序对合作候选方展开尽职调查,每个合作候选方的尽职调查时间不多于15个工作日,合作候选方应按照委托方要求提供相关数据、资料、文件等,并保证该些数据、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拒不提供、逾期提供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的,委托方取消合作候选方的中选资格。 (三)中选通知书发放:根据评议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议报告和前款的尽职调查结果,委托方确定中选合作方并向本中心发出书面中选结果,本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书面中选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中选合作方发出书面《中选通知书》并将该通知抄送给委托方。若该中选合作方放弃合作,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履约或者中选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委托方可以选择合作候选方综合得分次高的按相关程序重新确定成为中选合作方。 (四)交易服务费的支付:若委托方参股运营公司,则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运营公司承担;若委托方未参股运营公司,则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合作方承担。 (五)签订《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招商合作协议》:中选合作方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招商合作协议》。委托方应于《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招商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协议签订完毕函》。 (六)出具《交易凭证》及公告招商结果:本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协议签订完毕函》当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本中心网站发布招商结果公告。 十一、交易费用 (一)合作申请人为参加此次公开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合作申请文件、尽职调查、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等)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和本中心终止招商程序的情形),委托方和本中心均无义务或责任对合作申请人花费的上述费用予以补偿或赔偿。 (二)确定合作方(即中选合作方)后,本中心以《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招商合作协议》成交金额即本项目资产使用费总额(若五建集团参股运营公司,根据合作方资产使用费报价来计算本项目资产使用费总额;若五建集团未参股运营公司,根据合作方资产使用费报价加6万元来计算本项目资产使用费总额)为基数,按照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附件7)向运营公司或合作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十二、其他提示事项 (一)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交易。 (二)项目详情详见《招商合作项目主要内容》。 (三)各意向合作方及合作申请人必须自觉遵守招商活动规则,不得干扰招商活动的各项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违反本招商文件和申请合作承诺的行为,委托方和本中心有权即刻取消其合作申请资格、终止招商程序或宣布评议无效,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委托方和本中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四)委托方保留在向合作方发出中选通知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接受所有合作申请或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但不包括本《公开招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况]外,委托方和本中心不对受此影响的任何合作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商文件及其涉及的整个过程的解释权归委托方。 (六)在本项目合作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上发布。 十四、本中心办公地点及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50室。 邮编:362000 传真:0595-22189023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0595-22189091 联系邮箱:en8989@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终结公告 变更公告 补充公告 标的图片 项目实景图 项目区位图 附件下载 地图 热点项目 · ·
五建集团总部大楼招商合作项目预公告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引入合作方,设立运营公司,将五建集团新华北路总部大楼改造升级为酒店业态,运营公司全权负责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为了做好项目招商工作,现将项目有关事宜预公告如下,欢迎意向合作方前来洽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五建集团总部大楼位于鲤城区新华北路32号,土地面积6506.75m2,使用权终止日期:2062年9月4日,产权人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建集团)。现状建筑主要由办公楼主楼、两栋附属旧办公楼和两栋独立建筑组成,地上建筑总面积12116m2,地下建筑面积1471m2。其中:主楼为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849m2;东侧附属办公楼为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190m2;西侧旧办公楼为4层石混结构,面积1461m2,该栋楼沿新华北路三、四层面积640m2,后面食堂面积及办公楼506m2,合计面积2607m2;另两栋独立框架建筑面积约为165m2和305m2。 本项目合作经营场所范围:五建集团总部大楼范围内的建筑,以及五建集团总部大楼地下停车场、保安室、值班室等配套用房。 (二)本项目拟改造为在地文化与现代商务标准兼备的多房型、差异化高端精品酒店并开展酒店业务经营。酒店整体装饰装修具备地域特色。 二、项目合作模式 在“产权不变、业主不变、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下,通过公开招商,采用综合评议方式择优选定本项目的合作方,设立运营公司(选定中选合作方时,五建集团有权选择是否参与投资设立运营公司),营业期限20年。营业期限内,运营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 三、意向合作方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和专业管理团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无欠税费行为和记录; 5.近三年无失信行为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在“信用中国”及“信用中国(福建)”等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网站(xy.fujian.gov.cn)和银行征信系统的信用查询结果];无欠薪行为和记录; 6.企业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的信用查询结果]; 7.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8.持有自营酒店品牌或经授权许可使用的酒店品牌;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公告期限 预公告时间自今日起至发布正式项目公告止。 预计正式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前,预计评议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前(评议日期以正式公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 如有不明之处,来电咨询。 招商方: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5985862279 地址:泉州市东海片区府东路中段 产权交易机构: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以上预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公告为准。 项目区位图 项目实景图 项目视频
凯发k8国际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首页入口首页 招投标讯 行业资讯 产品与服务 关于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 登录 联系客服343766063917302687304biaojingli01 您现在的位置 : 凯发k8国际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首页入口首页 / 招投标讯 / 招标详情 2021年省级土地储备用地地块围墙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二次 收藏 暂不支持购买保函 发布时间:2024/03/28 来源: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 2024/03/28 截标 2024/04/17 开标 2024/04/17 定标 中标 招标公告变更公示控制价公示会议信息开标公示评标公示定标公示中标公示资审及业绩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2021年省级土地储备用地地块围墙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二次 项目编号: syzw20240327005 信息来源: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链接: http://zw.hainan.gov.cn:80/ggzy/ggzy/jgzbgg/215506.jhtml#2024-03-28 是否重大项目: 否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项目名称: 2021年省级土地储备用地地块围墙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二次 标段金额: 14.39万元 工程项目编号: syzw20240327005 招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否 公告性质: 无 资质要求: 无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28日00:00时 公告发布截至时间: 无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无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无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三亚市崖州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经办人: 陈工 经办电话: 18889796956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正和华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黄工 经办电话: 0898-38895123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syzw20240327005 标段名称: 2021年省级土地储备用地地块围墙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二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17 15:3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14.39万元 计划总投资: 无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拟建设挡土墙和围墙及围挡等长度约为5809.85米,高度约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招标控制价143,900元。 工程地址: 三亚市崖州区g225国道旁(南山村片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无 计划开工日期: 无 计划竣工日期: 无 评标方法: 资质后审 定标方法: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无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 无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无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 无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否 招标文件 序号 文件名 暂无记录 凯发k8国际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首页入口首页 企业统计 招标搜索 招标标讯 项目管理 行业资讯 投标资讯 地产资讯 建筑案例 建筑技术 产品服务 投标保函 工程订阅 中标排行榜 建筑资质 关于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 标经理 招商合作 隐私政策 网站地图 关注合作 关注标经理 获取建筑资讯 标经理客服 电话 : (0755) 2320 3215 微信 : biaojingli01 qq : 3437660639 ©2018 浩业晖互联网科技 澳门凯发的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35996号 数据由标经理自由平台提供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技术支持
您当前的位置:凯发k8国际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首页入口首页 > 发改资讯 > 综合资讯 >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公告 关于征求《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17:52编辑:国民经济综合规划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大中小阅读:次 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fgwzhk404@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综合规划科收。 联系人:罗顾新,联系电话:0557-3044526 2024年3月18日 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若干政策举措 (送审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提出以下政策举措。 一、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1.纵深推进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围绕制造强市、农业强市、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实施投资专项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投资“领跑”计划,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深化“双招双引”模式创新,完善“晒马”激励机制。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分领域集中开展项目谋划储备。2024年力争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8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六不准”等政策。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全部以特许经营模式规范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建立市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要素保障和融资支持。落实常态化民营企业家恳谈交流制度,定期开展企业家沙龙及“四接”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工商联、市营商办) 3.强化各类要素配置保障。对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实现用地用林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加强市域内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对新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高质量项目,由市级做好能耗保障。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经营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落实《住建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完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融资对接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引导商业银行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市房管中心)积极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出台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排污许可与环评、自行监测、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有机衔接。把好环境准入关口,严格“两高一低”项目审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二、充分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4.扩大传统消费、促进大宗消费。鼓励各县区园区围绕汽车、智能家电(家居)、文旅、百货、餐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鼓励企业配套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引导激发有潜力的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持续加大城区、县城充电桩建设力度,实现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推动老字号企业守正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支持流通主体做大做强、升限纳统。支持电商示范、绿色商场等品牌创建及即时零售等新业态发展,支持市场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培育建设主题特色鲜明、场景业态融合、示范带动力强的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5.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6.加快消费载体提质扩容升级。遴选一批消费优质新场景,推荐参加皖美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示范带动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培育“安徽特色商业街”。支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积极开展多种项目的品牌体育赛事,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精品项目,开展“格斗大师·世界搏击王者争霸赛宿州站”、砀山县国际马术耐力赛等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7.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旅度假节点。组织非遗进景区(街区)、文化进乡村、演艺进商文旅综合体等“六进”活动。积极参与文化符号鲜明的“徽字号”文创产品创新开发,探索推出“宿州有礼”系列文创产品。积极创建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努力培育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申报创建一批乡村旅游“主题村”“后备箱工程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支持设立一批职工疗休养基地,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和淮海经济区城市职工疗休养交流协作。(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8.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业主按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中心)坚持因城施策,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供需两端发力,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宿州市分行) 三、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有进 9.推动外贸积极开拓发展。对进出口额实现正增长且达到全市平均增幅以上或年净增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稳定进出口增长、出口品牌建设、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融资、境外参展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对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等开放型平台建设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宿州海关)落实出口退税限期办结制度。(责任单位:市税务局)鼓励帮助我市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国际标准化活动及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拓宽跨境电商结算渠道,丰富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配套产品,允许跨境电商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降低经营主体业务办理成本。(责任单位:人行宿州市分行) 10.加大外资企业项目服务力度。发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强化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创新利用外资渠道、平台、模式,深化与国际投资机构、国际金融机构招商合作,支持企业境外融资、并购后返程投资,支持境内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围绕“5512”产业工程,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的外商投资依法给予资金激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的省、市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用能用地用林由省级统筹保障,预留部分指标保障市级重大项目,指导县区将现有指标统筹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四、深入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11.支持技术攻关突破。聚焦“5512”产业工程,积极开展市级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产业技术基础研究和前沿性创新研究,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立健全“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制度,对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2.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研发项目,面向企业常态化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双倍增”行动、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无研发机构“两清零”行动。鼓励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和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期给予研发补助或科技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对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对承担关键技术攻关任务以及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加回比例可提高到15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完善知识产权奖补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聚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聚焦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依托高校院所和龙头骨干企业,构建布局合理、定位清晰、运行高效、投入多元、开放协作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重点辅导战略性新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争创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产业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4.强化高水平人才支撑。下放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授权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深入实施创业安徽行动,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按规定落实个人和企业创业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高校院所遴选一批懂科技、懂产业的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帮助企业制定创新规划、提供咨询建议,联合企业开展研究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遴选一批“产业教授”到职业院校任职。(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探索开展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广“赋权 转让 约定收益”的“科大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5.强化科技创新要素保障。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化工园区批准范围内工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时,原则上保持工业用途不变。工业主导型开发区批准范围外的存量工业用地转型用于国家鼓励的教育、医疗、养老、科研、租赁住房等产业项目,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对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积极协调省级层面配置能耗指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梳理科创企业名单,推送至辖内银行机构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对接。推广“初创信用贷”“成长接力贷”等专属产品和服务覆盖面,着力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用足用好“皖美伴飞”共同成长计划专项再贷款,新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贷款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人行宿州市分行) 五、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 16.打造汽车零部件产业重要基地。重点围绕轻量化材料、车规级芯片、下一代动力电池、新型充换电技术、智能驾驶体系等关键领域,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按照省奖补资金给予配套支持。统筹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资金1100万元,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重点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7.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市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募投运营。积极争取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在我市设立子基金,壮大产业基金规模,同时加快基金募投运营,促进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产投集团)对产业基础、新材料、中药等领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以及新材料领域重大研发产业化项目,给予一定补助。对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按年节能量采取退坡机制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围绕通用未来信息、未来能源、未来材料等重点领域,合理规划、精准培育和错位发展下一代移动通信、量子信息、新型储能、高性能碳纤维、先进半导体等高潜能未来产业,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谋划布局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18.推动传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推动重点行业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重点技改项目200项。(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税收优惠和专项再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宿州市分行)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省级新产品、省级工业精品、省标准化示范企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推进智能化改造,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给予奖补支持。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对符合市级认定标准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及新获评的省级“5g 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给予奖补支持。对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称号给予奖补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支持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培育特级资质企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9.着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出台支持宿州市算力产业发展若干举措意见,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支持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安全可控技术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径探索的应用研究,按照省奖补资金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支持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对年度软件业务销售额首次达标、首次通过相关认证的软件企业,以及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奖补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认定省级大数据企业10家以上,对首次认定的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20.支持企业做优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升规纳统,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量提升。(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机制和差别化政策,分类加强土地、用能、技术、金融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企业品质品牌提升,积极创建“三首”产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等。(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1.强化制造业发展服务保障。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保持全市制造业贷款年度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鼓励担保公司支持小微、“三农”发展,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财政给予小微企业担保费补贴。常态化推进银担合作对接,发展批量担保、园区贷、银担“总对总”等业务,2024年新增新型政银担业务放款不低于110亿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继续按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单位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经营主体稳定岗位。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三级三方服务企业”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加快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22.支持服务业重点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支持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建设,积极争创省级综合服务示范平台。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3.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创建现代服务业集聚创新区2家左右。支持发展工业设计、软件信息、科技服务等服务业,培育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0个左右。大力培育“检验检测 产品诊断”“源网储 大数据中心”“智慧环保 环保管家”“会展 消费”等服务。深入推进“两业融合”试点创建,积极培育创建省“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单位,争创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培育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2个以上。积极争创a级旅游景区、各类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24.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冰巢”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引育一批3a级以上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七、统筹农业强市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25.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大力推进“吨半田”行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政策,完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粮食生产补贴,统筹病虫害防控资金,落实中央和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优化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落实,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联合攻关。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26.做大做强绿色食品产业。全面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做大做强预制菜产业。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肉牛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对预制菜企业在生产加工、新建改造冷冻冷藏库、购置终端冷藏等设施设备方面投资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依托省市平台一体化建设,推广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宣传“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等重点领域服务专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7.深入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深入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具有皖北田园风光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专项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支持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加快推进户厕改造。(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8.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全省一单”更高效能实施,深化政务服务清单标准化业务支撑,进一步扩展“全省通办”系统事项办理范围,提升“皖事通”“皖企通”功能,实现高频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行联动审批、集成办理,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专区,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加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业务协同,创新实施和复制推广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经营主体注销歇业“一件事”改革,拓展电子执照在纳税、社保、公积金等领域的应用。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省企业信用提升“8620”专项行动,重点培育a级纳税人等守信激励对象,帮扶推动失信主体退出名单、重塑信用,引导行政处罚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29.高效推进政策兑现。持续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实现申报、审核和资金兑付“一网通办”。对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要求的,原则上1个月内逐条制定实施细则并“颗粒化”拆解政策服务,推行政策预录入制度,依托“皖企通”统一发布和快捷兑现。建立市级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工作推进机制,将“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等) 30.强化政策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政策制定前评估机制,加强社会预期引导,慎重出台有可能产生需求收缩效应的政策,多出台有助于需求扩张的政策。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强化政策协同效应,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推动形成政策合力。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实施过程中,上级如有新的政策出台,则从其规定。(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附件:惠企政策清单 附件 惠企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条款 具体政策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兑现期限 牵头 单位 1 企业上市融资奖励 市财政对我市首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差异化奖励1500万元,给予第二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差异化奖励1000万元,给予第三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差异化奖励500万元。差异化奖励的20%,奖励给企业上市工作团队。对在境内主板上市的企业,市财政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实现挂牌和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市财政分阶段给予400万元奖励。对在市县两级备案且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根据挂牌层次给予不同的奖励。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帮助企业实现省股交中心挂牌且完成股改的中介机构团队给予1万元奖励;非股改企业(专精特新板除外),市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 免申即享 2024年内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 小微企业保费补贴 市担保集团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三农担保业务,担保费率按不高于0.8%收取。市财政对市担保集团按原担保费率下降0.2个百分点相应减收的担保费进行补贴。 免申即享 2024年内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 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 对预制菜企业在生产加工、新建改造冷冻冷藏库、购置终端冷藏等设施设备方面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2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预制菜企业新增年产值首次超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奖补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新引进预制菜企业固定资产竣工投资在1亿元、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预制菜加工项目,给予1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农产品交易会或重大农澳门凯发的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获得金奖的农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 即申即享 当年 市农业农村局 4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免申即享 省级认定名单下发后一个季度内 市数据资源局 5 支持企业升规纳统 鼓励企业升规纳统,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量提升,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奖励采取隔年奖补方式实施。 免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照生产设备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 50万元。 即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 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对新认定省级新产品、省级工业精品,分别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省标准化示范企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企业推进智能化改造,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补。 免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8 支持企业绿色化发展 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免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9 支持企业质量品牌提升 对新认定的“三首”产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参加“精品安徽”央视宣传的企业,给予企业宣传费用最高30%的一次性奖补,与省级奖补资金之和不大于企业宣传费。 免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 支持企业梯度培育 对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指导50万元,统筹用于为全市工业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提供业务服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即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1 支持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 对年度软件业务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首次通过cmmi三~五级、dcmm二~五级、iso27001认证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可达50万元。对首次通过itss认证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可达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免审即享、即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2 支持产业数字化发展 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1a(2a)、3a、4a、5a评定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35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符合市级认定标准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符合市级认定标准的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评的省级“5g 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评的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称号,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3 鼓励文旅产业创建品牌 (1)对新评定的国家3a、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 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新评定的省级以上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点、研学旅行基地、旅游特
标段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相城区亿象新天地4幢116室门面房竞价招租项目 房屋出租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相城区亿象新天地4幢116室门面房竞价招租项目出租,房产位于苏州相城区亿象新天地4幢116室出租竞价招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租房屋情况: 苏州相城区亿象新天地4幢116室,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涂料外墙面,本次出租范围为43.30㎡,房屋内水、电、有线电视、通信网络等基本设施齐备,能满足经营商业需求,土地使用权为出让。 以下为本次出租区域平面图: 亿象新天地4幢116室平面图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凡承租过电信房产单位,若承租期间存在转租行为被查处、连续或累计欠租两个月(含)以上违规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空置用房竞价招租活动。 3、通过招租人对竞价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审核即为竞价人。 4、本次公开竞价招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价申请。 5、竞价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分租和转租。 6、竞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竞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竞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竞价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竞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竞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竞价人及其竞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竞价招租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相关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审核方法 资格审核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审委员会首先对资格进行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方可进入后续竞价评审。 四、租赁要求: 1. 本次出租区域为现状出租,不接受分租,不能用于餐饮行业经营。 2. 租金:一年租金不低于9.72万(装修免租期2个月),承租人报价低于该租金要求,则报价视为无效。 3. 租期:3年。 4.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支付方式:租金半年付。 5. 合同签订后,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转租、分租及转让租赁权,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 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水电(电费使用出租方预充值插卡电表,单价0.83元每度,水费直接按自来水公司标准缴费)、清洁等费用以及使用安全责任。 五、时间要求 5.1、竞价招租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3 月16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3月 19日24:00:00。 5.2、竞价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楼;联系人:于旸,联系电话:17761900821。 5.3、竞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转账事由”填写:“zbzbd0000903zx0141w” (系统认领,备注部分只填写引号里的内容且务必正确填写),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4竞价文件获取方式:竞价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竞价文件: 5.4.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3 【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此表同时发送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竞价人名称 2 竞价人注册地址 3 竞价人信函邮寄地址 4 竞价人注册登记电话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0 项目联系人 姓名/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邮箱 注: 1.本表为竞价人开具购买竞价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竞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竞价人承担。 5.4.4 竞价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5.5上述文件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发送至比选代理邮箱,及时联系比选代理机构确认,由比选代理机构向参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注:比选文件的接收邮箱为参选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yuyang_xm.cicdi@chinaccs.cn)。 5.6竞价报名成功后,须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且注册类型为一般供应商。 5.7竞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3:30。递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9号非矿大厦10楼1008会议室(本次竞价将于上述竞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竞价人邀请报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8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租赁事项咨询电话:17761900821,举报电话:17761900821。 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于旸 电 话:17761900821 电子邮件:yuyang_xm.cicdi@chinaccs.cn 开户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15日 采购代理监督电话:18912981112
标段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姑苏区平齐路4号平门局门面房出租竞价招租项目(第二次)房屋出租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姑苏区平齐路4号平门局门面房出租竞价招租项目出租,房产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平齐路4号平门局门面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租房屋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姑苏区平齐路4号平门局门面房出租竞价招租项目,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涂料外墙面,本次出租范围为71.24㎡,房屋内水、电、有线电视、通信网络等基本设施齐备,能满足经营商业需求,土地使用权为出让。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凡承租过电信房产单位,若承租期间存在转租行为被查处、连续或累计欠租两个月(含)以上违规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空置用房竞价招租活动。 3、通过招租人对竞价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审核即为竞价人。 4、本次公开竞价招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价申请。 5、竞价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分租和转租。 6、竞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竞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竞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竞价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竞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竞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竞价人及其竞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竞价招租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相关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审核方法 资格审核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审委员会首先对资格进行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方可进入后续竞价评审。 四、租赁要求: 1. 本次出租区域为现状出租,不接受分租。 2. 租金:一年租金不低于4.482万,承租人报价低于该租金要求,则报价视为无效。 3. 租期:3年。 4.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支付方式:租金半年付。 5. 合同签订后,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转租、分租及转让租赁权,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 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水电(采用预充值插卡电表)、清洁等费用以及使用安全责任。 五、时间要求 5.1、竞价招租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02月29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03月01日24:00:00。 5.2、竞价文件获取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9号非矿大厦10楼1008会议室;联系人:陈龙章,联系电话:19962966738。 5.3、竞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转账事由”填写:“zbzbd0000903zx0085w” (系统认领,备注部分只填写引号里的内容且务必正确填写),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4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竞价标书费的,竞价标书费缴纳至如下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户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账号:12590209571010300005 5.5竞价文件获取方式:竞价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竞价文件: 5.5.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5.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5.3 【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此表同时发送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竞价人名称 2 竞价人注册地址 3 竞价人信函邮寄地址 4 竞价人注册登记电话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0 项目联系人 姓名/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邮箱 注: 1.本表为竞价人开具购买竞价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竞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竞价人承担。 5.5.4 竞价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5.6上述文件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发送至比选代理邮箱,及时联系比选代理机构确认,由比选代理机构向参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注:比选文件的接收邮箱为参选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 5.7竞价报名成功后,须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且注册类型为一般供应商。 5.8竞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6日09:30。递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9号非矿大厦10楼1008会议室(本次竞价将于上述竞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竞价人邀请报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9联系人:陈龙章,联系电话:19962966738。 电子邮件:chenlongzhang.cicdi@chinaccs.cn 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租赁事项咨询电话:19962966738,举报电话:19962966738。 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4年02月28日 采购代理监督电话:18912981112
标段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599号-2出租竞价招租项目(第三次) 房屋出租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599号-2出租竞价招租项目(第三次)出租,房产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599号-2出租竞价招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租房屋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599号-2,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涂料外墙面,本次出租范围为134.51㎡,房屋内水、电、有线电视、通信网络等基本设施齐备,能满足经营商业需求,土地使用权为出让。 以下为本次出租区域平面图: 方洲路599号-2一楼平面图 方洲路599号-2二楼平面图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凡承租过电信房产单位,若承租期间存在转租行为被查处、连续或累计欠租两个月(含)以上违规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空置用房竞价招租活动。 3、通过招租人对竞价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审核即为竞价人。 4、本次公开竞价招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价申请。 5、竞价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分租和转租。 6、竞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竞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竞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竞价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竞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竞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竞价人及其竞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竞价招租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相关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审核方法 资格审核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审委员会首先对资格进行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方可进入后续竞价评审。 四、租赁要求: 1. 本次出租区域为现状出租,不接受分租,不能用于餐饮行业经营。 2. 租金:一年租金不低于22.698万(装修免租期2个月),承租人报价低于该租金要求,则报价视为无效。 3. 租期:5年。 4.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支付方式:租金半年付。 5. 合同签订后,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转租、分租及转让租赁权,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 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水电(电费使用出租方预充值插卡电表,单价0.83元每度,水费直接按自来水公司标准缴费)、清洁等费用以及使用安全责任。 五、时间要求 5.1、竞价招租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2 月27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 2月 28日24:00:00。 5.2、竞价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楼;联系人:于旸,联系电话:17761900821。 5.3、竞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转账事由”填写:“zbzbd0000903zx0076w” (系统认领,备注部分只填写引号里的内容且务必正确填写),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4竞价文件获取方式:竞价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竞价文件: 5.4.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3 【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此表同时发送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竞价人名称 2 竞价人注册地址 3 竞价人信函邮寄地址 4 竞价人注册登记电话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0 项目联系人 姓名/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邮箱 注: 1.本表为竞价人开具购买竞价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竞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竞价人承担。 5.4.4 竞价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5.5上述文件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发送至比选代理邮箱,及时联系比选代理机构确认,由比选代理机构向参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注:比选文件的接收邮箱为参选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yuyang_xm.cicdi@chinaccs.cn)。 5.6竞价报名成功后,须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且注册类型为一般供应商。 5.7竞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3 月4日13:30。递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9号非矿大厦10楼1008会议室(本次竞价将于上述竞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竞价人邀请报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8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租赁事项咨询电话:17761900821,举报电话:17761900821。 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于旸 电 话:17761900821 电子邮件:yuyang_xm.cicdi@chinaccs.cn 开户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26日 采购代理监督电话:189129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