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吴江法院档案寄存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查查站招标网-澳门凯发
项目编号 | 升级会员可见 | 招标预算 | 升级会员可见 | ||
招采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代理机构 | 众鑫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
报名截止时间 | 升级会员可见 | 投标截止时间 | 升级会员可见 |
项目概况 吴江法院档案寄存服务 jszc-320509-zxgg-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zxgg-c2024-0002
项目名称:吴江法院档案寄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755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保管档案总计约7219延米,移库运输,整理贴条码,调阅递送等服务。另需派驻不少于3名驻场人员,负责甲方档案库房日常盘点移库调阅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具体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为已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4-08-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不见面开标室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凯发k8国际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官网首页入口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4.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苏州市胥江路426号9号楼一楼
联 系 人:于飞、张方华、徐卫 联系电话:0512-67281690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6.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788号
联系人:石振华
联系电话:63983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众鑫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胥江路426号9号楼一楼
联系人:于飞
联系电话:0512-67281690
3.项目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飞
电话:0512-67281690
附件:吴江法院档案寄存服务采购文件.doc